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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至29日

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召开

深圳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系我省法院唯一入选中院,我市基层法院一并入选示范法院

万国营院长

作经验交流




授牌



近年来,深圳全市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2014、2015年受理案件分别达到22.5万件、28.6万件,2016年上升到34.1万件。全市法院目前实有入额法官820名,人案矛盾异常突出。去年6月以来,全市法院以繁简分流改革为抓手,重整案件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入选2016年深圳十大法治事件,被《南方都市报》评为“深圳市民眼中的百件优秀民生实事”金奖。


统筹规划制度先行


2015年市中院对繁简分流改革进行专题调研,2016年初成立繁简分流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1个指导意见、5个工作规程和33个操作细则,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繁简分流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召开8次专题会议




全口径全层级分流


在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业务领域,在一审、二审各层级,区分简单、普通、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院庭长审理,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


一二审程序衔接贯通


为避免简单案件一审快二审慢的问题,开发速裁案件管理系统,速裁案件电子档案自动生成,上诉案件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并进行特殊标识,全部交由市中院速裁庭审理,确保简单案件在不同审级都能进入快车道。

△上诉案件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并进行特殊标识


执行案件纵向分流


立足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依托我院“鹰眼查控网”和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对执行案件进行“漏斗式”过滤,立案时全部交由快执团队先行“五查”,进行首次分流,再根据财产变现周期长短和难易程度,进行二次分流。去年6月到今年5月,全市法院快执结案46163件,占同期执行结案的46.59%。


专业化团队集中办理


市中院和福田、罗湖等4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速裁庭,其他法院成立速裁中心,在人力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配齐配强速裁快执团队。目前全市法院共设速裁快执团队67个,配备法官136人,占全市法院法官总数的16%,并按不低于1:2的比例为速裁法官配备辅助人员。今年截止5月底,两级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了同期47.47%的案件,其中南山法院刑事案件、宝安法院执行案件、盐田法院民商事案件的速裁快执结案占比分别达78.63%、78.53%和70.16%。


全流程标准化


案件分流标准化:制定《简单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复杂疑难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建立“案由+要素”智能识别模式,市中院案件智能识别准确率达到90%。办理流程标准化:制定《简案快办标准化流程指引》,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采用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裁判尺度标准化:制定43个涵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实现类案同判。

△案件分流标准化


通过一年来系统性的繁简分流改革,全市法院司法办案取得“两增两升”的效果:2016年,全市法院结案277631件,同比增长23.7%;法官人均结案283件,同比增长30.4%一审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各基层法院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上诉案件不断减少,今年1-5月,市中院新收二审案件同比下降8.83%;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速裁案件综合结案周期平均42.5天。


文:黄超荣

编辑:何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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