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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起猥亵、强奸未成年人案例谈幼童防性侵教育

2017-08-08 东东 深圳罗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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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一个家庭未来的希望

家长们努力挣钱

希望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孩子

但是对孩子的防性侵教育却闭口不谈

很多家长甚至认为

小孩子只要长大了就会懂不用教

但真的是这样吗?

儿童性侵案件频频发生

我们在谴责犯罪分子的同时

也应该反思

是不是对孩子防性侵教育做的不够?




儿童性侵案件屡见报端,很多孩子在遭遇性侵犯时根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遭遇性侵犯。2017年6月2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两起猥亵、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例。

 被告人潘德峰强制猥亵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潘德峰原系某学校兼职教师。2015年11月至 2016年4月期间,潘德峰分别将其学生吴某某(被害人,男,时年16岁)、赵某某(被害人,男,时年16岁)、朱某某(被害人,男,时年16岁)带至其家中,以不喝酒就是不尊敬老师为名,强行将3名被害人灌醉后留宿,乘被害人睡觉之际对3名被害人多次实施猥亵。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德峰利用教师身份,向被害人施压、劝酒致被害人醉酒,后乘被害人睡觉之际实施猥亵行为,已构成了强制猥亵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潘德峰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潘德峰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人李轶强奸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轶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7月20日刑满释放。2009年暑期至2011年6月,李轶采取带被害人外出玩耍、送钱、送小人书等手段,先后将14名6至7岁的幼女诱骗至湖南省古丈县某山坡、某农贸市场楼梯间及其父在该县某单位的单元房等处,实施奸淫26次。其中,李轶于2011年五六月间,6次进入古丈县某小学校园内,从教室里或操场上,先后将8名小学一年级女生诱骗至其父单元房内奸淫,2名幼女遭多次侵害。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轶以诱骗的方法奸淫幼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李轶曾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针对幼女实施性侵害,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轶已被执行死刑。

    



当前,我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在最高法发布的被告人李轶强奸案中,李轶采用诱骗方法奸淫幼女14人26次,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管应时介绍说,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是熟人作案比例相对较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实施犯罪;


二是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实施性犯罪的比率也较高;


三是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据了解,我国高度重视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但在实践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性教育缺失、校园安全管理存在不足以及家长的监护看管疏忽。


管应时表示,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家长、老师也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有性犯罪前科人员的监管,只有共同筑牢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东东

情况到底有多严重?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了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所披露的问题发人深省,小编建议父母们都认真看看。



关于儿童性侵案

一组让人震惊的数字


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共433起,受害人778人(表述为多人受害但没写具体人数的,按3人计算),平均每天曝光1.21起。

从数据上来看,近3年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案件均大幅高于2013年,体现了儿童被性侵现状的形势严峻,也反映出社会和媒体对这一现状的关注度提升。

在2016年的433起案件中,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不到2岁,7岁以下有占16.07%,7(含)~12岁的占18.38%,12(含)~14岁的占57.71%,另有7.84%的受害者未提及具体年龄。被性侵儿童以7~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一方面说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更容易成为犯罪嫌疑人侵害的目标,另一方面也显示出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安全教育缺失较为严重。

性侵案件的作案人员中的调查显示,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有300起,占总案件的69.28%;陌生人作案的为127起,占比29.33%。熟人作案比例近七成,说明在对儿童进行防性侵安全教育时,一定要特别重视针对熟人性侵的防范措施。

统计发现,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有269起性侵案件的作案者是多次实施性侵,占比高达62.12%,说明了此类案件作案人多次实施性侵害的情况严重。性侵犯罪极为隐蔽,“女童保护基金”建议,家长或其他人一旦发现有人性侵儿童,应及时报警,选择“私了”或者沉默,有可能纵容施害人多次犯罪。

在性侵案件的受害人中,女童占了92.42%,男童占7.58%,女童是最易受到侵害的人群,同时,存在男童受侵害的案例。男童被性侵现状同样不可忽视,也更具有隐蔽性,家长不能因孩子是男孩就认为“高枕无忧”。


在性侵案件多发的情形下,很多家长对于小孩的防性侵教育仍然没有重视起来。而究其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

上图中体现了现在很多家长在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上的几个错误观点:


1、认为孩子太小,还没有到进行防性侵教育的年龄。而前面的调查报告却显示,在被性侵儿童以7~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可见,犯罪分子是不会因为孩子太小而收回魔抓的,反而会因为孩子小好哄骗而成为他们性侵的对象。


2、把教育责任推给学校,认为学校会教。这样的看法是很不明智的,家长对于学校的过渡依赖,以至于弱化了自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教育作用。从以往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性侵案例就发生在校园之中,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间也多是师生关系。


3、怕自己教坏孩子,所以干脆不教。孩子的想法都是很单纯的,不要用大人的眼光去看待孩子。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说的很好,送给有这样想法的家长:“教给孩子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而不是为了让孩子去实践。”与其让孩子通过亲身经历来了解这些,不如自己提前干预,教会他们如何保护自己!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家长会问,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好孩子不受伤害呢?小编这里提几点建议供各位家长参考,大家如果有更好的提议也可以在文末留言。

1、让孩子了解自己的身体构造,帮助孩子建立身体底线。孩子性安全知识的缺乏是造成孩子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父母首先要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知道各部位的名称,包括哪些部位是最重要的、最隐私的,不能随意看和碰触。而教孩子拥有性安全意识其实很简单就一句话:平时衣服裤衩盖住的地方是不能给别人看,也不能给别人摸的。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图画是最简单的方式(如上图)。


2、告诉孩子,如果感觉自己受到了他人的侵犯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当儿童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当马上信任儿童并及时帮助他们,而不是斥责。在性骚扰事件中,如果儿童向大人诉说,而未得到信任,这种骚扰通常会经年累月持续下去。

3、不要随意将孩子交给所谓的熟人看管,特别是独身的男性。对儿童实施性侵的多为单身或异性伴侣不在身旁的男子,以及患有“恋童癖”的男子。如果家长发现这些男子常常过度喜欢单独带孩子,而且多是去偏僻地点或密闭房间玩耍,就应当多留心了。即使是把孩子交给熟人照顾,当孩子回到身边后,家长也要多问一下孩子去了哪里玩、做了什么事等等。



◎文中内容整理自:人民法院报、搜狐网、知乎;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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