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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围观!罗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8-04-1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你知道吗?

在我国

虽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但由于种种原因

比如公民个人收入、律师资源

身处异乡、家庭背景等因素所限

在庭审中

他们并没有自己的律师为自己辩护



这种情况下

他们虽然不是“弱势”一方

但在诉讼权利的充分保护一面来看

确实有所欠缺或不足



但小编想说的是……

如果你身在罗湖

看了4月13日罗湖区召开的这场

“神秘”而寻常的新闻发布会

你会喜极而泣的!



为什么?!

看看不就知道了!


👇👇👇

2018年4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会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召开。罗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正华,区法院院长李久祥、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李久祥就《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做初步介绍。李久祥表示,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简称《办法》),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在包括广东的八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11月,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转发该《办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罗湖法院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共同起草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以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为核心,以科学的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操作设计为保障,确保各方主体依法履行义务、合法享有权利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奖惩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没错

罗湖区正式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啦

所有被公诉的刑事被告人

无论是否有钱请律师

还是有无人为他请律师

都会有援助律师为他辩护啦

所以

这算不算是一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呢?!



其实

你知道吗?

2015年至2017年

罗湖区平均每年受理的刑事案件数约2500件

被告人约3000人

但获得律师辩护的被告人才1000人左右

律师辩护率才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



所以

如若这种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下去将造福多少被告人!


其实

为了造福被告人

罗湖区区政法系统领导也是操碎了心……


有从人力、物力上表示支持的

诺👇👇👇


会上,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表示,将积极配合试点工作的开展,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要求辖区内律师积极参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有对试点工作提要求的

诺👇👇👇


程正华对罗湖区政法系统各部门联合推动《实施细则》文件发布实施的效率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他表示,在执行过程中,要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真正推动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工作实现新突破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领导要亲力亲为,站在一线,扑下身子,亲自督促、过问,把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攻坚克难。法院和司法局要从长远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三是要善于总结宣传,打造品牌。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罗湖经验,打造罗湖标准、罗湖品牌。


总之

都是为了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让被告人有律师为其辩护!



会后,罗湖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领导联合签署《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实施。


相信随着这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全覆盖

一定会离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越来越近!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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