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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日|你必须知道的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

2018-04-15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转自公众号:北京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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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只是一个学生

在网站上回答了一个

有关国家信息安全的问题

你以为你只是解答了别人的疑惑



也许你只是一个摄影发烧友

在网上有偿提供了

我国军事基地的照片

你以为只是接了个私活



也许你只是一个体育器材销售员

为外国友人提供市场调研数据

你以为只是为他人

提供了一份数据、一份便利

......

NO!NO!NO!

这些都可能成为损害国家利益的

潜在威胁!


正在看着微信推送的我们

面临着多元复杂的安全威胁

在网络交流中,对于国家政治问题

我们一定要谨言慎行!

不盲目跟风,要理性对待!



“国家安全无小事,维护国家安全,从每个人做起”

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把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要求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


2018年4月15日

迎来了我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借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契机

给大家进行一次深刻的安全知识普及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m1336yftkjt&width=500&height=375&auto=0 


1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恐怖主义


什么是恐怖主义、恐怖活动?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 人人有责!



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为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2015年12月27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给大家提个醒

1.在公众场合,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保持警觉。


2.如果发现有形迹可疑,可能会危害公众安全的人员,应该尽快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告。


3.如果遭遇恐怖袭击事件,应迅速撤离恐怖分子的视野,不要围观恐怖袭击现场。


间谍行为


什么是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关注反间谍法  维护国家安全


2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


3

有关法律条文摘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4

我们能为国家安全做些什么?


 1 

密切关注国际局势,增强防范意识。

要时刻关注国内外发展动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观点和方法,认清敌对势力对我们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的险恶用心和真实面目。


 2 

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要积极学习并努力掌握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与荣誉感。

 3 

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切行为。

一定要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切行为。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核心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

对内和对外政策的首要目标和出发点

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安全的捍卫者

在国家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的今天

我们必须了解国家安全

让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

为国家的安全守护好屏障

为祖国的富强奋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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