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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详解:四类实体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央广新闻 2019-11-21


5月31日,我国宣布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制度明确,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公布。


昨天(6月1日),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就该项制度出台的背景、目的、作用,以及“企业被列入清单标准”和“将被采取怎样的措施”等备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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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参考国际通行做法,

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度发展,全球产业深度融合,国际产业分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进口中间品占进口总额的78%,出口中间品占出口总额的47.5%。不过,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局长支陆逊同时表示,近年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也有所抬头。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局长支陆逊


支陆逊:“部分国家滥用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滥用长臂管辖等手段,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对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也破坏了国际经济秩序和多边贸易规则,损害了全球经济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相关国家利益。”



在此大背景下,中方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决定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那么,哪些实体有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呢?


四大标准!这些实体将可能被列入清单


支陆逊说,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四方面因素:



支陆逊:“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那么,被列入清单的实体将被采取怎样的措施?支陆逊解释说:


支陆逊:“中方将依据《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同时,社会各方也会从中得到警示,在与列入《清单》的外国实体进行交易和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风险。”


中国通过“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主要想达到什么目的?对此,支陆逊回答说,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主要希望起到三方面作用:


支陆逊:“一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资源安全等;二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企业正当权益,防范中国实体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遭遇断供、封锁等重大风险;三是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规则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的安全和稳定。”


“不可靠实体清单”可调整,列入企业有申辩权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同时强调,将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会有一个调查程序。未来,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内企业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


王贺军:“如果有很多的公司采取这样行为,我们会出一批清单,(针对)个别的(公司)我们会出个别的清单。(同时)我们将来的规定会有一些调查程序,我们要给利益关系方相关的申辩权,我们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据了解,目前,商务部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文件以及首批名单将于近期出台。


王贺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我们会保护任何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我们的营商环境。但是,任何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我们认为,只要是有违法行为就必须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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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之声

央广记者:张明浩

本期编辑:贾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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