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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代刷”父亲医保卡被指诈骗获刑 冤吗?

2015-12-21 央广新闻


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
母女“代刷”父亲医保卡被指诈骗获刑


几天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了当地首例冒用社保卡案。案件中的母亲邹某,患有高血压,平日里要吃不少药。她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比较少,而丈夫老周却可以报销不少医药费。为了省钱,邹某就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以父亲的名义替她买药,合计报销1万1千多元。


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了全部赃款,并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约为赃款两倍的罚款。几天前,母女两人分别因为诈骗罪获刑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按照浙江的规定,使用家人医保卡给自己买药,面临刑事处罚。不过,在广东、重庆等地,情况略有不同。


广州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资金可以给家人使用,但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重庆也规定,个人账户允许亲属或指定人使用,在凭证卡直接使用和个人账户关联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办理。


不过,实际操作中,也不是一帆风顺。今年7月,重庆一位先生替妻子开药,被医院收费室要求出示结婚证明。好在最终,地方人社局认定此举不合规,责令医院加强医保政策的学习。




“母女用父亲医保卡买药获刑”是标题党?


就像“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被判刑”一样,“母女用父亲医保卡买药获刑”也是个标题党。原报道写的很清楚,不是因为借卡“买药”被判诈骗,而是冒用他人社保卡报销药费11376.64元。这药费从哪儿来?从国家的社保基金来,也就是理论上属于全民所有的钱。为什么这时候没人以“纳税人”的姿态站出来,批评套取公款了呢?


如果新闻标题改成“用父亲社保卡骗保 母女双双获刑”,恐怕就没有那么人义愤填膺了。“买药”与“骗保”,两者之间差了一百个小编。




网友声音


@依然半支莲

这个新闻标题误导了很多读者,判刑不是因为用亲属的医保卡“买”药,而是以医保卡持有人名义在医院门诊开了非持有人自用的可以报销的(治疗高血压)的药。 刷医保卡是用自己的钱看病,家属都可以用。报销只限于规定的病种和药物,只限于持卡人本人,是先刷过卡自付费用后,再给报销一部分,二者是两回事。


@Cheapest

制度规定一人一卡,你不按规定做就要受罚,且不说不同卡的受益人交缴的比率是不同的导致受益也不同,难道你能说你买了一个人的商业保险就能全家人享受吗?在不能享受就冒用不是骗保吗?


@建设性表达意见

欺诈行为确凿,违法必究,该判。但为什么大家却普遍感觉她们很冤呢?因为已经习以为常,在很多地方,医保卡不仅仅可以帮别人取药,甚至还可以帮别人做检查,甚至取药倒卖。很多人都在做的事,偏偏她们受罚。如果比她们涉案金额更大、更恶劣的,能多判几个,大家也就不会觉得她们那么冤了。


@Rocyv

看似蝇头小利,实犯滔天大罪。法律宣传、机关监督都不健全,才让这对母女成功犯罪。为什么当初可以成功买到药?为什么可以成功报销?这些相关机构有没有一点责任呢?所谓“不知者不为过”,那么不知过为大过,只为治病救人之过能否从轻发落呢?


对此,您怎么看?


使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有些人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更多时候,还是因为,即便同一家庭中的不同成员,享受医保报销比例也是高低不均。面对层出不穷的“代刷”,不同的地区,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而要想彻底根治顽疾,恐怕还要在“并轨”方面,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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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央广网、新华网整理

本期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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