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2年余杭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
— 2022年 —
保障住房托起安居梦
首个公租房项目开始登记
一、登记对象
其中,有住房的或原有房产为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已转让的第一、二、三档家庭,只可享受租赁补贴,不予进行实物配租登记;第四档家庭剩余保障期限不满1年的,需按照现行政策重新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实物配租登记。
备注: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在货币补贴转实物申请时由系统自行查询判断。
二、租配房源
备注:
●第一、二档,单人户和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三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第三、四档,单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租金为暂定价格,具体以物价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三、登记时间和方式
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8日(如需线下提交材料,提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方式
1.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工作日到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D13窗口进行填表登记。也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货币转实物”模块进行在线登记。2.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模块,选择“货币转实物”进行登记。
登记结束后,将予以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告知,并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交异议材料(提交异议材料地址: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13窗口),逾期不提交的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将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优先保障条件
五、选房家庭确定和配租规则
摇号公示、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纳入登记范围的家庭及时关注查看。
六、注意事项
1.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登记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实物配租,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登记。
2. 参与本项目登记但未纳入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
3. 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配租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配租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
4. 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货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89392829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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