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环评“心”看点
身边开发早知道平台上线两个月时间,我们勤劳的环评师们对9个垃圾焚烧(包括危险废物处置)环评项目进行解读。期间收到来自敏感点居民以及关注环保的各界人士的留言,或担忧、或气愤、或呼吁加强环境保护……。
(图片来自网络)
留言中最多的莫过于垃圾焚烧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影响的担忧,也有不少爱学习的小伙伴留言问 “怎么样才能看懂垃圾焚烧环评报告内容?”。为此,早知道平台使出“洪荒之力”为小伙伴推出垃圾焚烧项目环评看点:
1、规划符合性:包括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项目所在工业园区规划等。
2、保护区管理规定符合性(若项目涉及或周边有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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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4.1.1满足以下条件的水泥窑可用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c)对于改造利用原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在改造之前原有设施应连续两年达到 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的要求”。
(例:,宜良红狮水泥厂在线监测数据一个月内超标上百次,接连数月仍超标几十次。历时4个月还未收到云南省环保厅对环评公众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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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例:,焚烧厂位于整个龙岗区上风向,且龙岗区PM2.5连续两年出现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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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4.1.2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例如:,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居民集中区的上风向,距离龙岗中心城区仅1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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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严格来说,卫生防护距离需要按照《制定 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要求进行计算,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卫生防护距离。
而实际情况却是,大部分环评按照最低要求300m设置。
1、大气污染物:二噁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恶臭(NH3、H2S)、重金属(Hg、Cd、Pb)
其中,二噁英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最强的脂溶性物质,是非常稳定又难以分解的一级致癌物,非常容易在生物体内累积,对人体危害严重。
2、固体废物:主要是飞灰
飞灰属于危险废物。自2016年8月1日起飞灰可由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固化处理后,进行浸出毒性试验,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关于重金属、二噁英限制要求可进行填埋,不达标的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而“真相”是:规定了企业自行处理飞灰,却未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无法确保飞灰固化达标填埋;据调查,不是每一批固化的飞灰都进行浸出毒性试验,而是通过取样、配比测定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固化。
3、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
渗滤液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厂区绿化,浓缩液回喷至焚烧炉。
4、环境风险:一般包括烟气处理系统故障导致二噁英等废气非正常排放对敏感点的影响。
主要对大气评价范围(最低要求不低于2.5km。以烟囱为圆心,计算得出的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内的敏感点住户进行问卷调查,并在环评报告中以结果统计的方式,反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情况。
对垃圾焚烧项目环评或者其他项目环评有疑问的小伙伴,欢迎登录提问,我们有专业的小伙伴会进行答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