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亿明星创投卷入“窃听风云”!曾投资甘李药业、诺辉健康、康乃德
作为全球顶级的创投企业,成功押注甘李药业、诺辉健康、康乃德等医药“独角兽”的启明创投,深陷“套取商业信息”的舆论漩涡。
日前,初创公司Orillusion的创始人白景文,在个人经过认证的社交平台账号上,分享了其与某投资机构路演时遭到的不公平事件。白景文撰文表示,在与一家投资机构的三位投资人线上路演近50分钟后,意外发现其中一位“投资机构合伙人”竟是竞争对手公司CEO。
这一事件经媒体发酵,立即引发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套取商业信息”的巨大争议。深陷该事件的“某投资机构”,随后被证实是启明创投。
针对上述情况,启明创投发布声明表示“已经启动内部调查”,并宣称“这是一个个别事件”,承诺“相关责任人将被严肃处理”“严格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该事件发酵后,《医药经济报》新媒体中心就此事联系启明创投内部人员,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对于媒体关注的这一事件,公司内部调查还在进行中。”
市场观点指出,近两年市场大幅回调让不少优质资产消除了前期积累的估值泡沫。然而,面对资本市场寒冬,大多数创投机构规模缩水严重,想投的投不进去,想退的退不出来。虽然Orillusion并非医药企业,但面对稀缺的商业机会,无论是投资、并购、BD还是产品合作,严格遵守商业规则,珍惜商业信誉,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Orillusion是一家WebGPU轻量级通用渲染引擎研发商,正在为企业融资而与投资机构进行接洽。不过,让创始人白景文没有想到的是,竞争对手会以“投资机构合伙人”名义参与Orillusion的路演。
白景文表示:“我唯一不接受的是,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家资本要求他们的被投企业,通过在线会议修改参会人员昵称的方法,现场直播的进行第三方尽调。”
该事件被产经媒体和创投领域关注后迅速发酵,相关信息所指向的启明创投也已就该事件启动内部调查。
据悉,9月13日晚间,启明创投创始主管合伙人邝子平代表主管合伙人团队在公司发出内部信,向全体员工说明了自己对网传事件所了解的情况,并表示将在事件来龙去脉理清之后做出相应处理。
次日,启明创投在官网发布声明,强调“这是一个个别事件,尚未发现其他类似案例”,并表示“将加强内部培训和企业文化教育,严格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从其措辞中可以看出,网络上流传的情况并非虚假。
创投机构与创业公司是互利共赢的关系,而信任就是合作基础。创投路演惊现“窃听风云”,业内对此也有不同的判断。
部分观点认为,启明创投或许的确想要对该企业进行投资,从而让同业资深人士帮忙把关,而此人恰好是启明创投已投企业的创始人,但这种未经允许让同业竞争对手探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显然难逃“瓜田李下”之嫌。
更为针对性的观点则认为,有一些投资机构的已投企业,其实想套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便让投资机构或FA机构以拟投资这家公司的名义进行调查,从而套取信息。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本次事件或能成为观察创投公司内部合规和风险管理的一个窗口。某投资机构合伙人表示:“Orillusion遭遇的事情其实不罕见,有一些小型的投资机构,或者一些‘讨巧’的投资人,以尽调某企业为形式,反而转身投了该企业的其他竞争对手,这种情况其实还有很多。”
公开信息显示,启明创投成立于2006年,先后在上海、北京、苏州、香港,西雅图、波士顿和旧金山湾区设立办公室。目前,启明创投旗下管理11只美元基金,7只人民币基金,已募管理资产总额达到95亿美元(约合700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启明创投在医药创新领域也有积极投资布局,据统计,在医疗健康领域,启明创投已经投资了180多家企业。在近十年的投资历程中,启明创投投出过甘李药业、诺辉健康、泰格医药、再鼎医药、康希诺生物、德琪医药、康乃德、北海康成等一系列IPO企业。
启明创投是甘李药业上市前最大的机构投资方。2010年,甘李药业规模及营收并不突出,但启明创投基于对第三代胰岛素市场前景的判断,以及对公司创新能力的认可,启明创投独家参与了甘李药业的A轮融资。2011年,启明创投再次领投甘李药业的老股转让。2020年,甘李药业登陆A股,成为首家掌握产业化生产重组胰岛素类似物技术的中国企业,打破了外资垄断,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少数能进行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产业化生产的国家之一。随着甘李药业上市,启明创投旗下投资基金在甘李药业项目投资过程中盈利颇丰。
2008年和2010年,启明创投分别以5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两次独家投资泰格医药,成为泰格医药早期创业阶段的唯一机构投资方。2012年8月,泰格医药在A股上市。在资本市场收获之后,泰格医药选择反哺启明创投,双方一起合作投资项目。据统计,截至目前,启明创投与泰格医药共同投资的创新药企超过10个。
2021年,“中国癌症早筛第一股”诺辉健康实现IPO,启明创投从B轮起连续多轮投资,IPO前,启明创投持有诺辉健康8.59%的股份。
2021年在港股成功IPO的肺部介入概念股——堃博医疗,也是启明创投早在2014年就已投资的公司,根据招股书显示,IPO前,启明创投持股21.2%,为最大机构股东。
在2021年完成IPO上市的惠泰医疗是国内电生理器械龙头企业,同样背靠启明创投,IPO前,启明创投合计持股25.81%。
……
据统计,启明创投投资的众多医药企业中,已有至少27家企业通过IPO上市。
创投机构以信任为根基,医药领域是个长期赛道,创新药研发“九死一生”,对于企业而言,找到值得投资的优质标的十分重要。过去十年,启明创投陪伴了诸多优秀医药生物企业的成长,如今深陷“套取商业信息”的舆论漩涡,也让其声誉受到了严峻考验。
随着我国医药体制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行业的投资、并购、BD合作日趋活跃,投资机构对于保密信息的合规把控更显重要。本次舆论关注的“套取商业信息”事件,也给医药创投和医药创新企业敲响警钟。
保护商业秘密有助于维护企业竞争优势,对于生物医药企业而言,更是举足轻重。生物医药企业属于研发、技术型企业,生物医药企业的商业秘密、专利等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甚至是企业的生命。
事实上,由于医药研发创新所涉及的临床前或临床数据,恰恰是最终影响投资人决策的核心考量,因此,医药创新企业创始人或BD人员在商业沟通过程中,始终面对着商业秘密保护风险。
一位经常参加J.P.摩根医疗健康大会(JPM)的医药企业BD负责人表示,业内众多的产业投资大会,都会设立项目路演和1VS1商务洽谈环节,很多研发企业的核心数据,都需要在签署“保密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真正接触到,而且这些数据有时还是经过“脱敏”处理的,因此十分考验投资者对产品、技术、靶点、机制的理解。
通常来讲,保密协议会有这样的规定:双方因投资意向关系获得的对方未公开资料仅限于指定用途,未经对方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者向第三方泄露。
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即便双方未签保密协议,投资人若把因为投资意向取得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者自己使用的,仍然是违法的。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信赖关系,实际是在破坏最基础的商业规则的不诚信行为,这在法律上称为“缔约过失责任”。不过,如果没有事先签署保密协议,在法律层面将很难维权。
尤其是在医药BD类交易进行过程中,双方都会或多或少给予另一方有关医药研发产品的保密信息、研发资料等。如该医药BD类交易被提前终止,保管保密信息、研发资料的一方,应按照该等保密信息、研发资料的原始权利方的要求向其返还保密信息、研发资料,或者按其要求,以其满意的方式,将该等保密信息、研发资料进行销毁。双方还应就保密信息、研发资料的返还或销毁所产生的费用分担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
市场观点认为,投资人在投资前需要横向对比,需要获取更多信息,但不能允许为同行业竞争对手套取创业者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商业道德建设、合规体系构建是每一家企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如果让创业者都变成惊弓之鸟,对所有投资人都不信任,这将大大增加商务合作的沟通成本。
编辑:茗瑶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常态化!美年大健康、高济医药等曾踩线被罚,“应报而未报”存在什么风险?
www.yyjjb.com.cn
洞悉行业趋势
长按关注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学术公众号
聚焦肿瘤学术前沿
长按关注免疫时间终端公众号
记录药品终端产经大事件长按关注21世纪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