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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期】喜讯!奈曼旗检察院公诉科荣获“全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8-01-25 奈曼检察

在全市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奈曼旗检察院公诉科发挥职能、规范办案,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2017年,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0件11人,其中提起公诉9件9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被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通辽市“青少年维权岗”。




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办案制度

建立和完善了《未成年人案件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等制度。依托制度的保障作用,共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8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11次。对法律要求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专人办理,确保快速办理


2009年,我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组,对未成年人及在校生犯罪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官办理。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原则,快速办理,最大限度缩短审限,避免长时间羁押给涉罪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我院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90%在一个月内审结。

落实附条件不起诉


对部分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即对初犯、偶犯、轻微犯者实行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从轻处理。


实行“亲情会见”“周末办理”制度


在办案中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进行会见、通话,促使他们认罪悔过,并根据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特点,采用相适应的讯问方法,耐心说服和细致引导。在办案中为不影响在校未成年人的学习,对非羁押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周末讯问制度。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制定了《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向全旗中小学选派法制副校长工作办法》,确定了8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院关工委与法制副校长一起深入校园,及时了解学校法制教育与法制宣传需要,以生动的个案为载体,采用诱导式、启发式、互动式等多种形式,就如何抑制校园暴力,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游戏,如何加强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等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先后深入全旗中小学校讲课16场次,师生受教育达6000余人。

注重在校生犯罪现象调研


针对全旗未成人犯罪逐年上升的情形,关工委与侦监科、公诉科检察官对2013年至2015年我旗青少年犯罪案件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撰写《关于奈曼旗近三年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及时的报送旗政法委和旗关工委。



积极参与妇女儿童的关爱活动


我们选派专人配合团委、妇联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院关工委与妇委会共同开展“检察官妈妈”献爱心活动,对大镇社区,沙日浩来社区矫正人员在校的贫困子女及留守儿童,购买了学习用品,献出爱心。



文字:荣健楠

编辑:王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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