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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正式下文!合肥严打有偿补课!举报方式公布!老师这13种行为绝不能碰!

合肥在线 2019-03-31


合肥在线记者戴小花报道


有偿补课

收受礼金礼品

变相体罚学生

按名次排座位.....

合肥的老师再有这种行为

将被列入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记者从合肥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合肥市教育局配套制定3个“办法”和1个“清单”,全面启动合肥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师德建设负面清单制度。


1有偿补课将进行专项整治



据介绍,合肥市将突出学校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校长当“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行为。


各中小学校将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教师均须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


1、校长是本校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2、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明确教职工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中小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


(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4、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一)组织、推荐或者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段进行重点督查,发现后要严格查处,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6、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7、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监督举报平台为“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由学校告知全体师生和家长。

  

213条行为被列入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正式出台,包括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索要或收受礼金礼品、变相体罚学生、按名次排座位等13条行为。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这13条红线,老师不能碰


1.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言行。


2.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


3.违反教育等法律法规及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行为。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5.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9.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10.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


12.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申报、晋职晋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3.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机构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岗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3教师也有个人信用记录



今后,合肥市的教师也有一份自己的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健全教师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多方测评机制,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


“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侵害学生权益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开除或解聘,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一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教师有《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所列的13条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本期编辑:牛瞳

来源: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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