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报名,我选择say yes!
天气转晴,气温回暖
好消息也悄然而至——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申报工作开始啦!
广东省“两红”“两优”评选活动
是共青团广东省委
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重要政治荣誉
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
锐意进取、创先争优
环顾四周,侧耳倾听
优秀的华师青年在哪里?
在这里!
申报项目和条件
//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 //
1.成立满3年(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4月1日,下同);
2.2017年至2021年获得过市、县级“五四红旗团(工)委”荣誉;
3.原则上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
4.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8%;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干部配备率达标(标准详见申报注意事项);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8%;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
8.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9.2021年学校领域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
1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11.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2.“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13.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
1.成立满2年;
2.2017年至2021年获得过市、县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
3.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
4.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干部配备率达标(标准详见申报注意事项);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100%;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完成率达100%;
8.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10.2021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
//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
1.团龄3年以上;
2.2017年至2021年获得过市、县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7.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8.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9.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2017年至2021年获得过市、县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3.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1.从近五年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
2.具备2022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团(总)支部”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
3.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无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记录。
不推荐参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
2.把握原则,规范流程。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避免在今后推荐工作中出现逾期报送、材料报送不规范、专项名额不重视、申报对象缺乏代表性等情况。团省委将对出现以上问题的地市和单位进行通报。
3.广泛参与,公正公开。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提交事宜
1.截止时间:3月23日(星期三)17:00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
(2)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汇总表
(4)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
(5)学院推荐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PDF文件)
(6)群众评议证明材料(仅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要提供;盖章)
3.提交方式: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相应校区工作邮箱。
联系人:张宁 电话:85211037
各校区工作邮箱及办公室地点:
石牌校区: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0室
汕尾校区:scnuswtgwzzb@163.com
地点:南3栋207室
同样奋力逐梦,同样奉献上进
这一次,机会给到华师学子
来报名,展示最好的自己!
(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往期回顾//
撰稿|蒋锦彤
编辑|郭莹莹 赖怡丛
责任编辑|苏轶璇 李 欣 罗若男 林梓滨 肖莹颖
初审|张 宁
复审|向 娟
终审|连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