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西藏去!到新疆去!
关于做好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援藏、援疆
支教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认真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西部的工作部署,学校拟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招募2023年秋季赴西藏林芝市、新疆喀什地区支教志愿者。现将支教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政治素质好、纪律作风好、学业素质好、工作能力好、身体素质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到西藏林芝市、新疆喀什地区中小学开展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
二、服务单位、岗位需求
为集中发挥我校支教志愿者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志愿者将会统一安排在西藏林芝市、新疆喀什地区支教服务点。
(一)西藏林芝市支教服务点:林芝一小、林芝二小、林芝职校、八一中学
(二)新疆喀什地区支教服务点:疏附县第二中学
三、支教时间
2023年8月—12月
四、志愿者选拔条件
政治素养过硬、作风优良、学业绩点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身体健康(进藏志愿者需通过肺通气功能检查)、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满足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者优先考虑。
五、选拔流程、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3月12日前:组织报名、学院材料审核
各学院广泛宣传,充分动员以研究生和高年级为主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了解支教的有关事宜,充分征询家长意见后,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支教实习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申请表》(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支教志愿者报名家长知情书》(附件2);
3.《华南师范大学支教志愿者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
4. 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学院须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支教志愿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学院面试,严格执行自愿报名、学院审核、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等相关程序。对通过初审和学院面试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需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的政治素养、纪律作风、学业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出具学院党委考察意见;将推荐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报名材料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签字,凡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上报。
每名学生仅可报名选择一个服务地(西藏林芝/新疆喀什),同一服务地,每个学院最多推荐3名学生。
(二)3月16日前:学院材料提交
对通过初审和学院面试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支教志愿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将以下材料报校团委:
1.学生报名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支教实习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申请表》(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支教志愿者报名家长知情书》(附件2);
(3)成绩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学院审核材料:
(1)学院汇总的《华南师范大学援藏/援疆支教志愿者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
(2)学院汇总的《华南师范大学支教志愿者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5);
(3)学院考察意见(附件6);
(4)学院对通过初审学生名单的公示文件。
各学院请将学生报名材料和学院审核材料,统一命名“XX学院+支教大学生报名材料”于2023年3月16日(周四)16:00前提交纸质版至各校园校团委办公室,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scnuyanzhituan@163.com。逾期不候,不接受报名者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三)3月底:学校考核与审定
学校对通过初审学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申请人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数占总成绩的70%。学校组织身体素质检查和心理评估,根据面试分数排名确定初拟候选人(人数视岗位需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实践考核
初拟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跟岗实习等学习教育活动并接受考核,实践考核分数占总成绩的30%。实践考核不合格者由候补人选替换,再进行考核。
(五)公布公示
拟获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复议后,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最终人选(人数视岗位需求)。
六、志愿者管理
(一)支教期间,支教学生接受学校和共建单位的共同管理,共建单位对支教学生的日常工作进行全程安排和管理。若支教学生因个人身体素质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完成支教工作,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返校。
(二)支教工作结束后,支教学生需向学校上交支教工作量表、实习鉴定表和支教工作报告,由支教学校和我校共同对支教学生进行考核,最终鉴定结果载入学生个人档案。支教工作量表主要反映的是教学课程门数及课时数(总课时数及周课时数),工作报告主要反馈支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和总结的不足。
(三)根据选派志愿者的情况和数量,成立支教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党支部、活动团支部,充分发挥党团组织思想教育、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志愿者服务时长录入广东省志愿服务“i志愿”系统,经考核,给予认证志愿服务时长和评定星级志愿者。
七、政策保障
(一)研究生、本科生服务期间,在校的课程学习分别由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统一在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内,办理免听、缓考等手续给予大力支持,服务期满后,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其相关课程成绩进行考核评定,并认定毕业(教育)实习学分。毕业生毕业论文可结合本专业自选题目,也可结合支教经历作为论文选题。
(二)服务期间,学校与签约共建单位协商,由共建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生活、住宿条件;学校负责支教学生的出发前的培训费用、体检费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进出服务地交通(按照财务处规定的标准给予支教实习生报销从广州到服务地的往返交通补贴,每学期一次);给予一定生活补助,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
(三)对服务期间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支教大学生,学校在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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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蓉、刘伯舟 联系电话: 020-852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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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高炜然 林慧玲 李芊芊
编辑|方佩仪
责任编辑|刘伯舟 林慧玲 李芊芊 赵冠宇 张倍嘉
初审|吴 蓉 丁 旋
复审|周 奋
终审|连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