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南京明起推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而且……

2018-02-28 南京发布


今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公布

新《南京市旅游条例》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相比原条例

  • 新条例的适用范围更大了

  • 对乡村旅游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 明确了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 明确提出旅游者在高风险旅游活动中的避险义务和救援费用承担原则



新《条例》共八章六十四条,分总则、规划和发展、促进和服务、经营和安全、乡村旅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立足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重在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原先的《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VS《南京市旅游条例》


原《市场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在南京市“从事旅游经营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侧重于行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的功能较弱。


2018年3月1日之前

2018年3月1日起

修订后的《条例》,将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安全、乡村旅游、旅游监督管理等纳入了适用范围,提升了《条例》的整体立法格局。


除此之外

《南京市旅游条例》与《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相比

还有这些创新点!

↓↓

1明确了全域旅游地位


2016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先后公布了两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南京市秦淮区、江宁区被列为首批创建单位,南京市被列为第二批。《条例》为适应旅游业发展和呼应国家全域旅游政策要求,在加强景区旅游管理的基础上,着重体现全域旅游发展定位,突出“城区即景区,旅游即生活。如:在规划编制上,规定“编制并实施本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在产业发展上,提出了有关旅游资源普查和管理的规定;在旅游开发上,结合南京地方实际,突出旅游特色,新增了开发重点、旅游文创的内容,把具有南京特色的旅游线路、产品作了列举,明确旅游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2明确了政府部门职责

长期以来,在条块分割的旅游管理体制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侧重于行业管理,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的职能较弱。面对逐渐形成的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传统的“小”旅游管理已很难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条例》

  • 明确了政府在管理、促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规定,提出了政府在资金扶持、用地保障、带薪休假、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促进措施;

  • 规定了综合执法的内容,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 同时,对政府在公共服务、旅游安全、市场监督管理以及乡村旅游等方面的职责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 还针对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的具体监管职能进行细分,包括公安、工商、文化、价格、质监等,共同助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3明确提出了乡村旅游工作原则

《条例》把体现南京近年来旅游发展特色、现实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的乡村旅游内容进行了规定,专门增设了乡村旅游一章。为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

  • 明确了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

  • 提出了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定;

  • 针对当前乡村旅游节假日交通堵、停车难、配套差等问题,分别提出了乡村旅游交通疏导、停车、消防设施配建、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提升乡村旅游的配套保障,促进乡村旅游度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明确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目前,旅游行业诚信缺失问题屡有出现,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改善旅游业整体环境。《条例》与国家旅游局相关政策紧密衔接,明确了建立旅游行业诚信制度,包括建设南京“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该制度将成为推动南京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的有力抓手,也将在南京市诚信体系整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5明确提出了旅游者在高风险旅游活动中的避险义务及救援费用承担原则

一些水上旅游项目和高空旅游项目颇受年轻人青睐,这些项目惊险刺激,但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除了这些旅游活动,还有一些旅游爱好者为寻求刺激,会违反景区景点的安全指引而进行穿越、登山等。对于旅游者无视安全警示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探险等活动,不仅致使自身安全无法保障,也给景区管理带来难度,违规探险引发的救援也耗资巨大。

针对目前多发的旅游者违反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区域进行爬山、穿越等旅游活动的情况,《条例》明确了旅游者在此类活动中的避险义务,并规定因旅游者违反避险义务发生救援费用的,旅游者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明确了自驾游、邮轮游、网络旅行社、网络交易平台等旅游新兴业态的促进及监管规则

对于旅游新业态,之前更多的是积极鼓励和政策支持,缺乏法律的监管。目前,旅游新业态市场发展不能像传统旅游市场那样成熟。越是尚未成熟的市场,越需要规范性的制约。《条例》将自驾游、邮轮游、网络旅行社、网络交易平台等新兴业态均纳入了调整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新兴业态的监督管理规则,探索建立新兴业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保障新兴业态旅游服务质量。


南京新闻发布会(第十四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