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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3件事!

南京发布 2020-08-20

春回大地花千树

万物勃发绿盎然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
市绿化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
通报和解读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法桐果毛飘絮预报上线



每年4-6月,南京的法桐果毛都会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不便。今年冬季气温偏高,近期不少法桐已开始飘絮。


自2017年起,南京市绿化园林局与江苏省气象服务中心联合开发法桐果毛飘絮预报系统。今天,2020年法桐果毛飘絮预报系统正式上线!

今年的预报系统在前几年的基础上
性能进一步优化
  • 播报方式实时直观
系统包含预报和实况两部分:24小时内逐小时精细化飘絮预报和72小时内的逐3小时趋势预报,以及各路段飘絮等级实时查询。

  • 预报覆盖主城区
市绿化园林局在对主城区法桐分布及果毛飘絮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梳理出65条道路进行预报,基本覆盖主城区的主要道路和大规格法桐较多的道路。
  • 多平台同步预报
为方便大家查询,该预报系统在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官网、官博和官微,江苏气象微博、微信等5个平台同步发布更新。
此外,今年的预报系统还有预报数据更加精准数据发布更加稳定等特点。

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某条路段的实时飘絮情况未来三天的飘絮预报,调整自己的出行计划,避让飘絮影响。
接下来,市绿化园林局还将通过加大夜间吹落果毛力度、加强与环卫等部门协作清理果毛、对“悬铃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对法桐修剪效果及时跟踪等措施,治理法桐果毛飘絮。

坚持疫情防控与污染防治“两手抓”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已100%复工复产,建设工地实际复工率超过90%,医疗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饮用水源长期稳定达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截至3月底,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82天,同比增加23天;优良率90.1%,同比增加24.5个百分点;PM2.5均值4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7%。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季度全市22个省考以上断面达标率100%,水质优良比例达90.9%,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加强疫情期间环境保障、畅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服务、深化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等措施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随着疫情得到明显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建筑企业施工以及交通运输的大幅增加,环境污染排放明显增加,部分监测点位数据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
1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坚决不搞“一刀切”;2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标杆豁免,减轻企业负担;3统筹生态环境督察和专项行动,创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创业信心;4加强环评和执法环节信息把控,精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5畅通企业援助渠道,坚持企业接待日制度,及时回应企业合理诉求。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



当前我市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各方行为。

由市建委牵头,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发改委、城管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绿化园林局,七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的通知》
与以往制定的相关管理文件相比,《通知》有这些亮点:
  • 进一步理清部门监管职责和各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工作协同联动;

  • 优化前期信息告知和开工检查,强化管线保护要求;

  • 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约束。


(资料图)



(向上滑动看全文)

具体管控要求
(一)强化前期信息告知,实现信息推送全覆盖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规划资源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时,同步向建设单位告知管线安全要求,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推送共享信息,便于管线单位获取信息和对接服务。
(二)落实四方交底,开展旁站监护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提出交底申请,管线单位提前准备好管线图纸和交底资料。建设、施工、监理、管线进行四方交底,签订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做好记录。建设单位邀请工程监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属地街道派员参加四方交底,便于各方提前了解项目情况,有效实施网格化监管。

施工单位根据管线单位的要求,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如要求现场监护,管线单位安排人员旁站监护。
(三)完善开工检查制度,具备条件方可实施对经许可的道路挖掘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现场清理并实地放线后,经交通运输、规划资源、城管部门现场核验同意后方可开工。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落实开工检查制度,未进行四方交底的项目严禁开工。
(四)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要求开展管线放线、跟踪测量、成果汇交、规划核实等工作。

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发现隐患的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方案,确保规范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线单位加大管线巡查力度及频次,采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规划部门加强管线工程规划批后监督,对未履行规划批后监督程序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暂停现状地形图和管线综合图的提供,在新建项目的管线综合设计中暂不安排其新建管线的管位。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挖掘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管线工程覆土前开展跟踪测量及成果汇交;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核实不合格的,严禁移交使用;进一步强化涉及道路挖掘的地下管线应急抢修管理。相关部门联管严控,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管线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公正客观反映工作

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未落实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规定被追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相关管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给工程监管部门,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采取红黄牌警示处理、红黑榜曝光、取消责任主体参加评奖评优资格等措施,并作为不良行为纳入相关信用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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