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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昕 | “物化”问题再研究——从《资本论》“商品”章的文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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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4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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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由卢卡奇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阐发、新辩证法研究和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推动,"物化"问题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理论焦点。回到马克思的文本中去,"物化"讨论不能脱离"物象"、"物"、"对象"等范畴而独立进行。围绕该问题的讨论集中在《资本论》第一卷《商品》中。通过《资本论》写作过程和文本内容的分析可知,《商品》构成了《资本论》三卷的叙述起点,其中《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以"蒙太奇"的方式引导着《资本论》的读者自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中把握经验现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呈现方式。

关键词:《资本论》;拜物教;价值形式;"蒙太奇"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周嘉昕,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系教授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4期


“物化”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首先得益于20世纪20年代卢卡奇的创造性阐发。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卢卡奇从商品关系的结构出发,借马克思之口描述了“物化的基本现象”。然而,正如卢卡奇自己接下来的分析所展示的,以及既有研究所指认的那样,卢卡奇所探讨的物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韦伯的“合理化”概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有学者将卢卡奇所开启的物化批判,以及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统称为“韦伯式的马克思主义”。有趣的是,“物化”概念今天在中国学界得到进一步的关注,除了卢卡奇的影响外,还受到了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以来,以广松涉为代表,日本关注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有意识地将“物象化”(亦有学者主张翻译为“事物化”)与“异化”区别开来,强调唯物史观对“青年马克思”异化史观的超越。近年来,日本学者受欧美学界价值形式分析和“新辩证法”研究的影响,进一步关注“物化”与“物象化”的区分。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在卢卡奇的物化批判中,还是在当代西方学界有关“物化”概念的辨析中,都隐含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商品形式分析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之间的逻辑关系。围绕该问题,本文尝试从“物化”相关术语的辨析出发,回到马克思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思想历程,特别是《商品》章的写作和文本中去,证明:马克思有意识地将“商品和货币”的讨论作为《资本论》三卷的抽象叙述起点,商品形式的分析中不仅直接包含着货币关系的展开,而且蕴含着资本主义生产社会总过程的说明;相应地,对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理解决不能仅仅局限于“商品和货币”的环节,而必须在《资本论》的总体构架和叙述方式中去寻求。



一 “物化”相关术语的辨析


如上所述,近年来受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如广松涉、平子友长等的影响,国内学界有关“物化”的讨论,一个聚焦点就是“物象化”与“物化”的区分问题。概览广松涉和平子友长的相关叙述,可知:在广松涉那里,“物象化”是与“异化”相对照、区别的一个范畴,旨在说明唯物史观之于“青年马克思”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的革命性意义。因此,在广松涉对“物象化”的讨论中,最为直接的文本依据并非《资本论》及其手稿而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同时,这样一种“物象化”的分析,也折射出广松涉所具有的胡塞尔现象学背景。在平子友长那里,“物化”与“物象化”的辨析,关注的是“人向物象颠倒的物象化”与“作为物象向物颠倒的物化”之间的区分。这一区分诉诸的文本分析已经超出了《资本论》第一章《商品》的范围,还包括《资本论》第三卷《各种收入及其源泉》,尤其是《三位一体的公式》一章。透过其分析,可以发现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美价值形式分析和“新辩证法”探讨的理论身影。


上述讨论的一个直接成果,就是区分了“物化”讨论中的不同“术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物象化”和“物化”的区分。在此基础上,回到《资本论》第一卷《商品》章、《资本论》第三卷《三位一体的公式》、《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献中马克思集中讨论“物象化”、“物化”的段落那里去,我们可以发现:与“物化”讨论直接相关,存在这样一些关键性的术语和范畴。

“物象”或“事物”(Sache)。这是“物象化”讨论中的一个核心范畴,马克思经常使用“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一类的表述。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商品》章中:“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又如《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中:“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结合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思想环境,我们可以经常在德国古典哲学的法哲学讨论中发现“物象”这个术语。它的具体所指是财产或所有权关系(Eigentum)中的“对物权”。如果从这一角度来理解的话,财产或所有权关系中的“人格”关系表现为“对物权”关系,就可以被看作是对商品交换背后的财产关系的揭示和澄清。


“物”(Ding)。这是一个最为常见,但同时也最难以理解的术语。尤其是考虑到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三卷中唯一一次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物化”,就是以之为词根的话,那么更容易让我们产生误解。在笔者看来,“物”这个词自身并没有特殊的涵义,更多类似于中文语境中的“东西”这一说法,更多强调某种物自身存在的自然属性。如果从这一点出发,反而容易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所说的“物化”。这就是:特定的社会关系不仅通过“物象”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来,而且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造成的拜物教中,这一特殊的社会关系与某种自然物的属性合二为一,从而遮蔽了这种社会关系本身的存在。另外,考虑到《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中,马克思在讨论“价值”时,曾提到“本身是抽象的、没有其他的质和内容的人类劳动的对象性,必然是抽象的对象性,是观念的物”,就会发现,对于“物”这样一个术语的讨论,离不开如“对象”等其他相关的范畴。


“对象”(Gegenstand)。在既有研究中,这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术语。以往的讨论往往只是在涉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异化”和“对象化”相对勘的意义上,提到“对象”这个范畴,或是将“对象”等同于“物”而加以讨论。然而仔细阅读《资本论》的《商品》章,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中的《商品》章,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在价值问题的讨论中大量使用了“对象”、“对象性”、“对象化”这些表述。在中文语境中,这些表述往往被翻译为“物”和“物化”。这就提示我们,要理解“物象化”和“物化”问题,或者说更进一步,把握马克思在《商品》章中对价值形式所做的分析以及拜物教讨论中所蕴含的理论指向,对于“对象”范畴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商品”、“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劳动”等一系列范畴的探讨,或许更为关键。从“对象”这样一个需要在特定的“对象性”关系中把握的范畴出发,有助于我们辩证揭示资本存在的历史性秘密。


“人”(Mensch)、“人格”(Person)、“个人”(Individuum)。这三个范畴是在“物化”的讨论中直接引申出来的。但是遗憾的是,由于中文语境中,这三个术语往往都被等量齐观地理解为“人”,因此其中所蕴含的复杂理论指向经常为人们所忽视。如上所述,在“物象”的讨论中,直接涉及的就是“人格”。这一术语本身具复杂的思想史背景,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说具有“代行某种职能”或“作为某种力量化身”的涵义。《资本论》中,马克思除了在上文谈及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外,还常常在“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这一意义上来使用。“人”或者说“人类”这一术语,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人的解放”的表述。较之“人”或“人类”来说,“个人”这一范畴更强调关系的维度和涵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小束手稿中,马克思修改多次,才确定了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这一说法。其中,蕴含的就是从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出发理解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涵义。


基于上述范畴术语的辨析,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说“物化”作为一个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特定问题能够成立的话,这一问题的理解离不开相关一系列术语范畴的辨析,以及从这些术语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出发对马克思叙述方法的把握。作为《资本论》或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叙述方法中最难以理解,同时也引发了最多争论的部分,就是作为抽象的起点的《商品》章。因此,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要求我们进一步关注马克思《商品》章的写作和文本情况,寻求是否有所发现。



二 《商品》章: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到《资本论》


回顾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史,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争论,核心的焦点文本就是作为《资本论》叙述起点的《商品》。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出版后,《商品》章的叙述方法问题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论。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准备出版《资本论》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专门撰写了题为“价值形式”的附录。但是这一部分还是引发了分歧和非议。例如,俄国经济学家考夫曼在其撰写的书评中就专门指出,马克思的叙述方法“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么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即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针对这一问题,马克思自己在《资本论》德文第二版跋中专门作出了回应。即便如此,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远未平息。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马克思在《商品》章中对“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的“卖弄”,也构成了后世马克思主义者理解政治经济学批判,并运用《资本论》的方法,批判现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重要工具。仅举一例来说,当代西方流行的价值形式分析和“新辩证法”研究,在上世纪60、70年代逐渐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重新关注,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等文献研究的推进。今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新版第二部分,即《资本论》及其手稿各卷次已经全部出版完成,为我们把握马克思在《资本论》写作过程中所进行的理论调整,以及这些调整背后的方法论思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般说来,在直接的意义上,学界通常将《资本论》的直接创作过程追溯到1857年马克思开始《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写作。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先写下了一个“正要证明的结论”,即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一篇总的导言”;之后,马克思首先围绕危机所涉及的货币问题展开讨论,进而过渡到对资本问题的考察。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初步制定了“剩余价值理论”,并在写作过程中,实现了从“五篇计划”到“六册计划”的转变。与这一转变直接相关,马克思提出了一个用来总体把握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概念范畴——“资本一般”。1859年,按照“六册计划”写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先行出版。其中,只包括《序言》和《商品》、《货币》两章,《商品》章最初的标题是“价值”。这一章的写作,直接对标的是李嘉图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价值”部分。《商品》《货币》两章是作为“资本一般”的抽象叙述起点而存在的,其作用是引出“雇佣劳动”和“资本”,以及“竞争”、“地租”等问题的讨论。


起初,《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写作是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第三章《资本》而开始。但是在写作过程中,马克思做出了重大的调整,表现有三:一是马克思在写作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资本一般”的讨论不能脱离“许多资本”的竞争而抽象展开,因此在这一手稿的写作中,马克思逐渐放弃了“资本一般”的框架;二是与“资本一般”概念的消失相关,马克思放弃了“六册计划”,代之以新的“三卷四册”计划或“四卷计划”,随后著作的标题也从“政治经济学批判”调整为“资本论”;三是在这一手稿写作的中间,马克思为了搞清楚剩余价值理论的问题,专门做了一个历史的梳理,留下了后来整理出版为《剩余价值理论》的大量手稿。概括起来说,在马克思1863年至1865年间重新整理誊写《资本论》三卷手稿的时候,已经在再生产理论和广义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新的叙述方式。


从1863年开始到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马克思的主要工作是为《资本论》第一卷的付印做准备。在此过程中,马克思重新誊写了《资本论》三卷的手稿,也就是经常说的《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其中,保留下来的有《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手稿,但是并没有第一卷的手稿。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编辑委员会专家的意见,第一卷的手稿之所以没有保留下来,是因为马克思将其作为付印稿于1867年带到汉堡交给了迈斯纳出版社。在第一卷付印稿的准备过程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我们注意:其一是,本来第一卷的手稿并不包括《商品和货币》这一部分,1866年秋,马克思在决定重新撰写这一部分,作为《资本论》叙述的起点。分析相关通信可以看到,1867年上半年,马克思恩格斯围绕这一部分的写作进行了多次讨论;其二是,当马克思决定首先出版《资本论》第一卷后,为了让这一卷的内容完整细致,他有意识地从第二卷、第三卷的手稿中择取了大量内容补充进第一卷中。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资本论》第一卷《商品》章的文本形态了。在1867年出版的德文第一版中,《商品》是第一章《商品和货币》的第一个部分。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并没有分节,他在讨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以及商品的二重性和劳动的二重性后,分析了价值形式,进而讨论了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问题。接受恩格斯的建议,马克思专门写了一个《价值形式》作为第一章第一节的附录。从《资本论》第一卷的法文版和德文第二版开始,马克思调整了这一部分的结构并对部分段落进行了改写。这样,到《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四版中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熟知的《商品》章结构:“1.商品的两个要素(使用价值和价值);2.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3.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对于“物化”问题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节。这一节在文本上的特殊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标题的字面意义上来说,这一节与第三节的《D.货币形式》前后顺序存疑;第二,从写作过程来看,这一节的写作是在1866年秋马克思决定重写《商品和货币》之后新加的内容。特别是,比较《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商品》章,这一特征是十分明显的;第三,从文字内容来看,这一节可以在马克思同时撤下的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多个部分找到相似的表述。



三 作为《资本论》三卷叙述起点的《商品》


基于《商品》章的写作进程和最终的文本形态,我们有理由给出这样的推断:尽管马克思在世时并没有完成出版《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计划,但即便如此,在《商品和货币》特别是《商品》的讨论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资本论》三卷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商品和货币》或者说《商品》这一部分,作为《资本论》三卷辩证叙述的起点。相应的,在《商品》章中所讨论的“物化”问题,也就不仅仅是一个商品交换过程或者说流通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而且也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总过程的抽象叙述。如果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虽然放弃了“资本一般”这一术语和提法,但却在从抽象到具体的意义上,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批判,揭示了作为现实发生的抽象本质的资本,如何以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式,在具体经验的层面上显现出来的话,那么《商品》章的讨论就是这一辩证叙述的起点。其中的理论硬核是体现在商品二重性中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内容主体是价值形式分析的辩证展开;问题指向和展开则是商品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阐述。其中,“物化”问题的讨论以“蒙太奇”式的话语方式引导着《资本论》的读者从抽象的理论分析走向具体的现实关照。


无论是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商品》章中,还是在1867年及其后修订出版的《资本论》的《商品》部分中,马克思都坚持了一个共同的出发点:“表现资产阶级财富的第一个范畴是商品的范畴。商品本身表现为两种规定的统一。”这种规定就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在区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区分了劳动的两种不同属性。“使用价值直接是生活资料。……是对象化劳动。”而“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一般的劳动。”在谈到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社会规定”或“社会劳动的规定”时,马克思专门提到:“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还有一个特征: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是颠倒地表现出来,就是说,表现为物(Sache)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商品存在一种神秘化现象,即“一种社会生产关系采取了一种物的(Gegenstandes)形式,以致任何人在他们的劳动中的关系倒表现为物与物彼此之间的和物(Ding)与人的关系”。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对这样一种“拜物教”性质做进一步的展开。在概要分析了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表现为物”的“颠倒”,即“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一切社会形式的特点”之后,马克思做了一个“关于商品分析的历史”的插入。在其中,马克思专门分析了配第、布阿吉尔贝尔、富兰克林、詹姆斯·斯图亚特、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和西斯蒙第。由此也可以看出:1859年的《商品》章确实是在改写李嘉图的“价值”章,说明商品是向货币和资本过渡的直接意义上完成的。


在《资本论》的《商品》部分中,无论是有关商品的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分,还是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的说明,乃至价值形式的分析和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叙述,都比《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商品》章要系统得多,丰富得多,甚至可以说准确得多。


首先,《资本论》中“价值”概念要明确得多。虽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已经使用了“价值”这一术语,但在讨论中主要围绕交换价值展开。甚至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中,马克思自己还曾提到,“如果我们今后对‘价值’这个词不作进一步的规定,那就总是指交换价值”。甚至有学者据此指出,只是到了《资本论》中,马克思才真正制定了“价值”概念。在《资本论》第四卷中,马克思是这样表述的:“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它们(劳动产品)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在这里,马克思之所以将“价值”看作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对象化或物化”,隐含着更深一层的含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在把握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二重性这一“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基础上,对“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的分析,就成为必要的逻辑展开环节。


其次,在“价值形式”部分的讨论中,马克思更为细致、系统地分析了商品交换中所发生的,存在于同一商品身上的作为使用价值的“物”(Ding),或者说“自然形式”,与作为交换价值的“关系”或关系物(Sache),或者说“价值形式”“社会形式”之间的辩证转化。在这里,马克思的分析是集中围绕“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展开的。尽管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四版中,已经删除了第一版中使用的“观念的物”这样容易让读者形成“坏的唯心主义”观感的表述,但是在“价值形式”的讨论中无法完全摆脱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的痕迹。特别是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只是这些物(Ding)的‘社会存在’,所以这种对象性也就只能通过它们全面的社会关系来表现”;另一方面具有了“一般等价物的性质”的商品自身的自然形式成为商品世界的共同的价值形态,那么这种商品的“物体形式”便被“当作一切人类劳动的可以看得见的化身,一般的社会的蛹化”。显然,在商品交换或流通的层面上,货币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商品。这样一种“物化”,在“资产阶级生产的最一般的和最不发达的形式”中,“还比较容易看穿”,那么,当“考察资本时”呢?这恰恰是“拜物教”一部分最后所提出的问题。


再者,在《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这一部分中,或许是因为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各个手稿中抽取了不同的内容,或许是为了避免“价值形式”一节那种黑格尔式的特有表达方式的限制,采取了一种夹叙夹议的叙事方式。在这一“论说文”式的小节中,马克思用了大量的比喻和例证。结合“物化”讨论中涉及的“物象”、“物”、“对象”等不同范畴,对应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中有关再生产过程、广义剩余价值理论,即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向,剩余价值向利润、利息、地租的转型的讨论,我们倾向于将该节的叙事方式比喻为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简单说来就是:利用具有社会形式的“物象”、具有自然形式的“物”、需要在不同关系中把握的“对象”三个范畴的交叠使用,辅以宗教观念的类比和文学中的经典形象,来建构一种发人深思的意境。这就是从商品交换中发生的现实抽象,即价值对象性成为统治力量,引申出或过渡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现实抽象即资本在具体层面上的现象呈现。仅举几例来说:


“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转化为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Ding)。……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Sache)的形式。”


“可是那些自以为有深刻的批判力、发现了这种化学物质(交换价值)的经济学家,却发现物(Sachen)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物质(sachlich)属性无关,而它们的价值倒是它们作为物(Sachen)所具有的。……物(Ding)的使用价值对于人来说没有交换就能实现,就是说,在物(Ding)和人的直接关系中就能实现;相反,物(Ding)的价值则只能在交换中实现,就是说,只能在一种社会的过程中实现。”



四  简短的结论


综上所述,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物化”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卢卡奇提出的“物化”问题,并非是简单地基于《资本论》第一卷《商品》章的文本分析而得出的。就卢卡奇自己的分析来说,其历史背景、思想语境和现实指向都是十分清楚的,这就是面对垄断资本主义或者说组织化的资本主义的滥觞,利用韦伯的合理化分析和黑格尔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思想,寻求新的历史主体,即具有历史意识的无产阶级的思想探索。回到马克思的《资本论》中,“物化”并非任何一个简单的概念范畴所能涵盖的问题,而是涉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总过程批判的一种“方便说法”。对于“物化”的讨论,虽然主要的文本依据集中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商品》,特别是其中的《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两节,但是考虑到马克思1866年重新撰写《商品和货币》的过程中,所进行的有意识的理论思考和文献选择,我们在倾向于将《商品》视为《资本论》三卷总的叙述起点的同时,也尝试提出:如果存在一种“物化”批判的理论的话,那么这一理论必须结合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总体叙述方式,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生产的社会总过程中加以总体性的把握。在这个意义上,《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可以被看作是一篇使用了“蒙太奇”手法的具有独特理论韵味的文献,它时时提醒着《资本论》的读者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中,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经验现象的呈现方式的把握。


重读《历史和阶级意识》,可以发现:为了更好地论证并阐释“物化”问题,卢卡奇已经多次引证了《资本论》第三卷中的相关表述,特别是马克思对商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区别、生息资本、三位一体的公式等问题的讨论。最后,我们尝试以对卢卡奇的一个简单批评作为本文的结尾:借助于“物化”批判把握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抽象的起点和具体的现象固然都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不同环节,以及在这些环节的展开中所蕴含的现实的历史和科学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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