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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注册666个商标,公众别把知识产权保护误视为“向钱看” | 沸腾

韩浩月 沸腾 2020-11-20

用娱乐化心态来看待少林寺注册商标,是给正常知识产权保护行为裹上“动机论”的贬义色彩,难言妥当。


▲嵩山少林寺的声明。


文 | 韩浩月


嵩山少林寺近日发布声明,称某服装公司的实体店与线上店,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使用于服装标签与商品名称。接到声明后,该服装公司已主动将相关线上平台的侵权服装下架。据了解,为保护少林品牌,防止外界滥用,少林寺申请注册过的商标达666个。

    

对于少林寺申请666个商标注册,有网友认为这是“抢注”,也有网友觉得“少林功夫”系社会“公共品”,应该属于全社会。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某服装公司迅速下线被声明侵权的产品,还是能看出,少林寺在商标保护方面所做的细致工作发挥了“威力”。

    

少林寺在商标保护方面的紧迫感以及在商标维权方面的寸步不让,很大程度上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商标的问题,该寺面临过不少次尴尬,比如组团出国进行对外文化交流需要先通过该国少林商标持有者的同意,比如在国外某赌城,有人冒用少林寺武僧的名义进行商演并喝酒吃肉,比如国内某省份曾出现过“少林”牌火腿肠,完全无视僧人不吃肉这个戒条……

    

除了666这个数字有点“凑巧”之外,应该说少林寺在商标注册方面的发力是可以理解的,哪怕有些注册的商标有点“过头”,但终极目的,终归是为了保持这个拥有1500年历史的经典文化品牌的纯粹性,要知道,可口可乐为了规避这四个字被注册为农药的风险,在各个行业、领域注册了1080个商标。

    

但从社交媒体网友的反应来看,对于少林寺注册666个商标,不乏有讥讽的声音,显然这些声音不是奔着注册商标这个行为本身去的,而是这个数字牵引出了网友对少林寺往昔负面新闻积攒下来的不满,这些负面新闻,多与少林寺的商业化运营有关,比如80元的门票价格,几百到几千元的烧香价格,僧人推销卖小商品,还有“上市争议”等等,在“中国最坑旅游景点”的点评文章里,少林寺屡屡上榜甚至“名列榜首”……于是,注册这么多商标,便很容易被解读为“向钱看”的行为。

    

▲网上检索到嵩山少林寺注册的商标


解读归解读,少林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正当的也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并且在维权的过程中,分寸掌握得也不错,并无让人反感之处,所以,没有必要将其注册666个商标“污名化”。用娱乐化心态来看待少林寺注册商标,是给正常知识产权保护行为裹上“动机论”的贬义色彩,难言妥当。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网友戏谑的背后,的确隐藏着少林寺在自身文化品牌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少林寺的名声,是一千多年一点一点积累下来的,有关它的历史与传说,不断擦亮着“少林寺”这三个字,尤其是1982年电影《少林寺》的公映,掀起了少林文化热与功夫潮,使得少林寺在大众层面的名气到达一个顶峰……对应当年人们对少林文化的喜爱与崇敬,这一二十年来,少林寺在形象建设、口碑维护、内涵延展等方面所做的事情,的确不尽如人意。

    

早在1998年,少林寺就成立了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道理讲,从那个时候起,少林寺的文化品牌管理就应该进入正轨,但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公众评价、舆论反馈来看,少林寺在品牌的维护与推展方面,还停留在某种固定不变的认知层面,缺乏深入的了解与更灵动的动作。面对全面“商品化”的大潮冲击,少林寺显得随波逐流,缺乏点文化坚持。

    

人们在期待看到一个勇于维权、敢于捍卫权益与价值的少林寺的同时,更愿意看到一个令人安心的、让人肃然起敬的少林寺,前者与后者并不矛盾,如果少林寺把后者做好了,相信哪怕它的商标注册数量再翻一个倍数,也会赢得支持的掌声。


□韩浩月(专栏作者) 


编辑:井彩霞  实习生:张晓雨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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