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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同意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贵州省产前诊断分中心
《关于毕节市妇幼保健院申报产前诊断分中心的请示》(毕卫健呈〔2019〕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贵州省产前诊断分中心
摘要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要承担毕节市辖区内产前诊断/筛查工作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质量控制、信息统计上报及数据安全等职责;
★负责搭建毕节市辖区内产前诊断筛查网络;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技术指导、培训任务和指定区域内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组建院内产前诊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严格执行产前筛查和诊断的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并进行质量控制;
★接受毕节市辖区内疑难病例的会诊和转诊;
★加强与省产前诊断中心联系;
★收集、汇总、分析毕节市辖区内产前诊断信息数据,协助制定干预措施,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至省卫生健康委、省产前诊断中心和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要做好辖区内产前诊断筛查网络建设工作,并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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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编审:张 龙
编辑:崔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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