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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护士配备工作记录仪、聚焦行动不便老人,“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扩大试点范围

健康贵州 2021-11-21

明年,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要扩大试点范围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最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等6个省市已有“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其他省份原则上至少确定1个城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明年1年。





试点医院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项目,并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试点医院,接受社会监督。试点医疗机构则要依法合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评估,选派符合资质和能力条件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同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的特点和服务形式,建立完善有利于“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发展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




护理服务聚焦行动不便老年人



在护理服务供给方面,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群众重点是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等迫切护理服务需求,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可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同时,鼓励大型医院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另外,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要加强针对性培训,并对其资质、服务范围和项目内容提出要求。通过培训,不仅提升护士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同时增强其突发状况下的紧急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对护士进行手机APP定位追踪



在执业风险防范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如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评估,核验其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健康档案等资料;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的适宜性进行评估,严格项目范围并予以公开;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工作记录仪,配备一键报警、延时预警等装置;购买医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同时,要制定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情况,保障医疗安全。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卫健委将适时对各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贵州健康报 周岩

审核:曾韬 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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