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在国内多点散发,防输入防反弹的压力增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国内疫情情况,特温馨提示如下。
二、请滞留在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我省居民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行程码带星号和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黔后分类落实“5天3检”。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到达居住地后24小时~48小时内到就近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外人员(尤其是上海等重点风险地区人员)来返黔前应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个人健康申报,自驾来返黔的,还须提前登记车辆信息。同时必须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提前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
三、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自我隔离防护。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尚未接种并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5月7日
编 辑 | 高学军 排 版 | 石磊
签 发 | 龙艳 审 核 | 曾韬
主 办 | 贵州卫生健康融媒体中心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创首发
编 辑 | 高学军 排 版 | 石磊
签 发 | 龙艳 审 核 | 曾韬
主 办 | 贵州卫生健康融媒体中心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创首发
贵州省疫情防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