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不怕年老时不悔:一位大学老师眼中的基础教育
这篇文章的作者石力月是一位3岁半孩子的妈妈,同时也是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的副教授。自己教过的大学生,都是从基础教育中刚刚走出来的孩子,自己孩子则即将走进基础教育阶段,双重身份让她同时看到基础教育的起点与终点。对比之下,她发现,小时候学得早、学得多,并不意味着绝对优秀,反观,学习习惯与学习方法,才是最应该打好的“地基”。
我是一个大学老师,这两年因为孩子的出生,在每年的升学季都异常忙碌。一方面要为本科及研究生的招生做准备,另一方面也要为小学的招生“做准备”。
孩子上周刚满3岁半,大约1年半以前就有人问我:“她能数到2000吗?”
生孩子之前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居然不是个段子。而如今我已经很清楚,只要对于幼儿阶段超前、超量、超负荷的培养思路表现出一点点的疑虑,马上就会遭遇来自各方人士言之凿凿的告诫。
归纳起来无外乎两点:
一是今天与我们当年不一样了,不要总拿着当年的标准和经历来看待今天;
二是别人的孩子都在学,如果你的孩子不学就等着哭吧。
这两个说法的杀伤力都很大,即便你没有被第一条说服,也很难不被第二条吓死。这大概是大多数幼儿家长们共同的心路历程。
老实讲,作为一个母亲,我也会受到惊吓,但如果就这样不假思索地加入了“虎妈队伍”,那么我所接受那么多年的教育以及从事的职业本身就算是进了狗肚子了。
我没有从事过基础教育,但我每年都需要直面基础教育的后果。当家长和中小学老师不断地告诉学生们“上了大学就好了”,大学便成了前12年一切教育思路及行为的承担者与检验者。
也正因为如此,在教过全国各地各式各样的学生以后,我多少有些底气地说,就教育本身的规律及结果而言,我看不到今天与我们当年究竟有多大的不一样——“出类拔萃”的核心动力依然是“会学”,而世界从来就不属于抢跑加量的人,如果有例外,那前提也是他们恰好会学且不易厌烦。这在任何时期都一样。
具体来说,从过去到今天,学习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原则都是不变的。——无论今天和当年有何不一样,1加1总得等于2吧,这就是基本原理。
而无论今天还是当年,学习的最好境界都是活学活用、触类旁通、事半功倍吧,这就是基本原则。这两点不变,学习的核心要素就没有变。
我教过各式各样的学生,有学得好的,也有学不好的。今天在基础教育阶段,对于后者,家长们往往将其归结为“学得少”以及“学得晚”,但从我所教过的大学生来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有的学生够聪明,但学习没兴趣,精力不集中,有的学生态度很端正,但知识学得死,欠缺思考能力。
因此,尽管学生各异,但每届教下来,都能很清楚地看到影响学习效果的因素无外乎集中于“学习习惯、态度与学习方法”,可这些问题并不都是大学里才出现的,而是从基础教育阶段就点滴汇积而成的。
所以,很多家长总是不假思索地认为别人家的孩子是因为“学得早”以及“学得多”才比自家孩子强的,但殊不知真正的问题在于你从来都没留意过别人家的孩子以及自家的孩子究竟是“怎么学”的。
家长们得明白,学习在任何阶段都不仅仅意味着“量”上的积累以及时间的长短,它是一套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系统性的思路和行动才可能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
当然,身为老师我也很清楚,教育的问题从来就不仅仅是教育本身的问题,它也镶嵌于复杂的结构之中,与若干因素之间互相作用。
或许家长们会说:“你说的道理我都懂,但却依然过不好升学季。”这就与今天的整个办学结构有关系了。
简单地说,在今天的基础教育领域,主要存在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之分,二者的力量对比始终在发生变化。而近年来后者规模的扩大与影响力的提升,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个显著的现象。
对此,不同的家长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家长认为,民办学校的发展使得基础教育领域有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能够满足不同家庭不同孩子个性化的需求,尤其是能够以自由的市场交换法则实现最优资源的供给与配置。
也有家长认为,民办学校的扩张会对于教育的公平性产生威胁,使得教育资源过于集中于强购买力者,而普通人家的孩子,却丧失了依靠奋斗获得良好教育机会的可能性。更严重的是,长此以往可能会出现教育鸿沟,从而使得阶层固化。
作为老师,我当然不能认同第一种看法,但第二种看法还没有将症结说透,因而它很容易遭致诸如“市场本来就是自由选择、优胜劣汰的,它不必为公平负责,你若想要公平就去读公立啊,遵循市场原则办学的民办学校本来就是有选拔的,通过选拔而为少数符合条件的人服务。”之类观点的反驳。
这种观点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但它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于,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在教育领域,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即便是企业化运营的民办学校,也决不能等同于作为其他市场主体的一般企业。
二者的差别就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所明文规定的“公益性”,即是说,在义务教育阶段,即使是民办学校也不能营利,即使赚了钱也必须将收益全部投入到办学活动中,这便是今年9月即将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所确认修订的内容。因此,那种以所谓市场原则来为现行秩序辩护其前提就不成立。
然而,是不是不营利就足够维护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呢?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在面对“幼升小”或者“小升初”的问题时,很多家长都说:“其实我们并不是为了指望孩子上北大清华才‘鸡血’的,我们未必不知道超前、超量、超负荷学习的危害,也未必看不到孩子的可怜,但是没有办法,如果不让他们琴棋书画语数外学个遍,他们可能就无法通过各种选拔获得一个多少有点奋斗希望的机会。”
这大概是绝大多数普通人家父母的心声,有时候,拼命希望孩子挤进一个热门学校,也未必是因为爱慕虚荣或者盲目跟风,未必是为了享受特权,而仅仅是为了开掘打拼有望的一片天。
这实际上反映了一个教育资源集中化以及加剧集中化的问题,今天眼花缭乱的培训机构以及不断攀上天价的学区房都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
因此,当我们明确,至少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公益性是一道红线,就需要在纷繁复杂的实践中看清它不会仅仅通过营利与否这一个指标,就得到落实与维护。
换句话说,“公益性”并不应该仅仅针对作为个体的学校行为规范而言,而应该超越个体学校,从而在整体教育格局中,通过结构调整及优化来予以保证。
毕竟,如果资源优势的学校仅仅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教育领域还尚且有可能兑现多种选择、百花齐放的假说,但如果它们到了“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地步,那么教育所蕴藏的危机及危害就会逐渐显现。
而往大里说,如果教育的天平都严重倾斜,那么通过教育来吸纳人才的社会也势必失去重心。
因而,以所谓市场原则来消解教育“公平性”的逻辑也不能成立,因为“公平”,并不简单等同于教育资源的绝对等量分配,也不意味着简单粗暴的“劫富济贫”,而是指涉:所有的人群都要能够具有通过教育,自我实现的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应当是开放而非封闭的,它需要通过结构优化、政策调整、选拔革新与理念论辩等一系列举措,动态实现以及有效纠错,它并不许你一个坐享其成的未来,但把通向未来的钥匙放在你的手里。
同时,教育也只有在这种“公平性”兑现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多样性”。今天,被各种市场培训机构占据学前、基础教育思路的局面,看上去好像给人们提供了各式各样的选择,但实际上却滋生出一条前所未有压倒式的、高复制性的学习路径,从而引发家长们持久的恐慌与焦虑——培训里面是希望,外面是深渊。
所以在教育的问题上,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完全不必顾虑所谓市场原则的主张,居于市场,但不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办学,对于整体教育发展来说是一种必要的保护。
而只有教育公益性得到全面长效的切实维护,才有能为人一生的奋斗,留出各个方向上的可能性,也只有奋斗具有可能性,才能在孩子与家长们的心中,真正激活学习的意义,在行动上回归学习的规律。
我是一个母亲。与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我希望孩子的轨迹与她所生活的周遭都能够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年少时不怕,年老时不悔。
来源:澎湃新闻,本文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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