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成都最新城市规划!新建住宅禁设底商,loft产品将成历史!

2017-10-24 点我→ 四川日报


说起住宅楼下的底商

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


欢喜的是

生意兴隆的底商老板

以及

不受底商影响生活的业主



发愁的是

饱受噪音、油烟等污染的

相邻住户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楼麻将声声入海流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阵阵餐饮油烟窜进喉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周公下楼划拳、喝酒加K歌



特别遇到部分

不遵守规则违规经营的店家时

想想他们那副表情

仿佛流露出深深的内涵

↓↓↓

就是现在!

重磅好消息来啦!!



日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用地与建筑分册)的通知,并于本月11日起正式执行



其中便有这么短短一句,分量十足——


第3.5.12 条 新建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商业应独立设置。


针对饱受底商困扰的住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从此入住新建的住宅楼,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你受到底商经营带来的困扰了。

业内解读


或许你想知道,《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用地与建筑分册)与之前执行的“2014版本”有什么区别?


别急,蜀妹儿带你听听四川中原顾问相关人士的专业解读——



商业独立设置 禁止设置底商


原文

第3.5.12条 新建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商业应独立设置。


解读

从新规实施开始,住宅+底商的建筑类型将不复存在,兼容的商业只能从住宅脱离出来,单独设置,住宅将更加纯粹。但是脱离出来的住宅会占用地,建筑密度也会相应增加。



降低容积率,居住舒适度增加


原文

第2.2.4条 住宅用地、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按以下规定执行。


解读

前几年的土地出让条件中,主城区住宅容积率普遍在4.0左右。事实上这样容积率的住宅小区品质并不高,居住舒适度较低。所以在打造宜居城市的大背景下,本次规定在控规层面,限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可以看到容积率从以前普遍的4.0左右,下降到2.5以下。



外观更个性  住宅不宜6栋以上重复


原文

第3.5.8 条 建筑外观应体现多样化,可采取组群布局方式,通过建筑组群之间材质、色彩、形态、立面处理上的区别,形成丰富多样的建筑形态。商业办公建筑不宜出现3栋及以上相同重复。住宅建筑不宜出现6栋及以上相同重复。


解读

前版规定只要求建筑外观应体现多样化,新规更加明确的从建筑栋数上提出外立面不能重复的要求。强制性要求建筑外观多样性设计,将增加开发商的设计成本。



住宅层高超3.6米  高于部分要算面积


原文

第3.5.13 条 住宅建筑层高一般不应高于3.6米。局部层高高于3.6米的跃层式住宅,其高于部分应按其自然层高度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解读

前版规定套型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跃层式住宅,起居室可以挑高。现在新规取消了这一特例,因此起居室挑高赠送已经不能实现了。



商住不得不得设置出挑阳台、飘窗


原文

第3.5.14 条 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含商兼住、住兼商项目中的商业、办公部分,不含酒店)宜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设置出挑阳台、花槽、飘窗,不得采用住宅单元式布局和住宅套型式功能设计。


解读

商业、办公类项目不能通过阳台、花槽、飘窗实现面积赠送了,附加值减少。



层高上限4.6米  loft产品将成历史


原文

第3.5.15 条 办公用房标准层分隔的,层高不应高于4.2米;办公用房标准层不分隔的,层高不应高于4.6米,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


解读

前版规定办公用房层高不应大于4.9米,新规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的层高,层高为4.9米的loft产品将成为历史。


(Oh!No!蜀妹儿最爱的4米+超级落地大飘窗,还没能买得起,就成历史了!)



打擦边球的超大赠送面积,受限了


原文

第3.5.18 条 每套住宅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退台、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的15%。


解读

新规将飘窗、露台、退台和空调板等也纳入了面积控制的规定当中,加大了对面积赠送的限制。



阳台进深须小于1.8米?已取消限制


2014版旧规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出的总建筑面积中,当阳台(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设备平台、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解读

新规取消对阳台进深的限制。



网友声音


@敏壹只:支持!楼下的餐馆真的吵死了,油烟也大,还没人管,投诉无门!


@DRIMIO:能不能也管理一下现有底商真的吵死了!


@宇哥想旅行:我到哪去买门面?(蜀妹儿回复:亲,这个有独立商业,商铺多多哦!)


@我會發著呆--然後微微笑:我還是買不起房子


@Extrachiu:底商是没了,住改商更烦人。


@秦秦秦679:支持支持,居民楼在开ktv吵死人。


@Joyalone老虎:咱们小区就没有。


本月11日起

新规便正式执行

听过业内人士的解读

你关心的内容是否已经清楚了?

容积率低、无底商困扰

魅力成都必将越来越宜居


相关新闻

最新“国家形象宣传片”发布:《中国进入新时代》

收入、社保、住房……十九大报告给老百姓送出一串“红包”,请收好!

四川省代表团讨论党章修正案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


四川日报记者 文强

(资料图据网络)

编辑:吴佳惠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