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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所本科拟更名,3所高职拟升本!快看有你的学校吗?

2017-10-26 四川日报

10月24日,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7年列入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的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拟于近期对成都学院、四川理工学院申请更名大学,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申请升格本科进行实地考察。


从此次纳入拟考察的5所高校基本情况表中获悉,成都市属高校成都学院拟申请更名为“成都大学”,省属高校四川理工学院拟申请更名为“四川科技大学”,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拟申请升格为“四川科技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拟申请升格为“四川艺术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拟申请升格为“四川城市学院”。



成都学院申请更名:成都大学



成都学院原名“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建校之初即为本科院校,1983年因响应高等教育结构改革试点改办成专科层次职业大学。



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成都学院,保留成都大学校名,俟条件具备后再按程序更名为成都大学。


四川理工学院申请更名:四川科技大学



学校前身是1965年建立的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分院。1979年更名为四川化工学院,1983年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学院。



2003年由原四川轻化工学院、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和自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四川理工学院”。


本次申请“专升本”院校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申请升格:四川科技学院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医学、旅游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技术型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在校生规模18000余人。



2006年3月,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申请升格:四川艺术学院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初建于1999年,从2000年起先后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联合办学,设置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进行以本科为主体的普通高等教育。



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审定,正式成立成都艺术职业学院,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校学生8000余人。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申请升格:四川城市学院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于2008年4月在具有十多年本科办学历史的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外事学院办学基础上组建而成。 




大学和学院设置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来看,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在学科与专业方面:


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


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


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决定机构为教育部。


本科学校的设立(含更名“大学”)、分立和合并审批,有审批数量限制,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申请设立(含更名“大学”)、分立或合并本科学校的,按照基本流程办理,即教育部形式审查、专家考察、专家评议、批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更名升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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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4日―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四川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中表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有关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10月30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四川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6114705

传真号码:028-86113561


工作邮箱:fzghc@qq.com



 记者从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获悉,该公示是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一个工作环节,最终这些学校的申请能否如愿还需经过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层层审核和考察。 


怎么样?有你的学校/母校吗?

你希望她改名吗?

对她的新名字,你想说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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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记者 阳帆 江芸涵

编辑: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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