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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看过来!四川10大举措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2017-12-19 四川日报


@高校毕业生,

想要去基层工作的同学注意了!

一大堆优惠福利等着你!


近日,四川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人社厅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

各种补贴发不停


《实施意见》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十大渠道,增加了支持参与科研项目实施、支持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鼓励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等内容。主要政策点有:

1

鼓励到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2

引导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包括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招考;乡镇、贫困县、民族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考试成绩计算比例由各地自主确定等“一揽子”优惠政策。


3

支持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包括招募名额向民族地区倾斜,适时提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落实社会保险、人员培训、升学扶持,以及职称评定、考核招聘、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


4

鼓励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包括乡镇(街道)可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各地还可以结合基层实际开发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5

支持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实施,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的,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6

引导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对到农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创办家庭农场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的,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


7

鼓励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对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贫困家庭劳动力脱贫致富的,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创办、领办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纳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范围,创办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给予奖补,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8

支持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高校毕业生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企业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9

鼓励参军入伍,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入伍经历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享受复学、升学、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10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兴业,落实清障减负政策措施,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到基层工作

能享受不少优惠福利


《实施意见》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制度环境、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6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制度保障。


1、教育培训方面

强调高校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扩大“逐梦计划”规模,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义务辅导员,鼓励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学历层次,在企业工作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等


2、营造制度环境方面

各类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兑现劳动报酬,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关心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身心健康,统筹做好交流工作等。


3、逐步提高基层工资福利待遇方面

新录用为基层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至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至三级,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为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解决住房困难,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4、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方面

● 完善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的评价标准,提高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开展单独评审;

● 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作出重要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 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 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支持民族地区依托“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6、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方面

强调高校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扩大“逐梦计划”规模,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义务辅导员,鼓励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学历层次,在企业工作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等。



贫困县乡镇招人 

可自主确定招聘方式


为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我省允许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确定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招聘。


《意见》从开考比例、成绩计算比例、招聘方式等方面入手,给予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更多自主权,多措并举给予大力倾斜。


1

规定乡镇、贫困县和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一般的公开考试招聘原则上是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并允许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考试成绩计算比例。


2

允许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招聘


3

规定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招聘地域范围、民族语言测试。


4

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也有倾斜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对在甘孜、阿坝、凉山等三州服务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


5

要求基层事业单位加强空岗补员,支持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满编运行。


这些优惠政策,

哪些最吸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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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记者:刘春华

综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

编辑: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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