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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遗失也能退费!成都停收“五路一桥”费十大热点问题解读!

2017-12-19 四川日报

“收据如果掉了,是不是就不能退五路一桥费了呢?”


“下周上户,剩下十多天还要交费吗?”


12月17日,成都市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这一消息发布后,不少市民是“又喜又疑”,喜的是意外收到了一笔吃火锅串串的经费,疑的是交费退费还有搞不懂的地方。



截止12月18日下午17时,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天府社区”平台也收到了一大波网友的询问,特地整理其中较典型的提问和成都市交委的官方答复,为网友解疑答惑。


Q1:遗失"五路一桥"通行费票据能否退费?


答:预缴了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通行费的车辆,都可退费。


若缴费票据原件遗失,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18年1月1日起到窗口签署申请文书后办理退费。


若期间存在车辆过户情况,预缴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费将退还给原缴费人。


Q2:才买的新车,12月15号才交了两年的费用,能退吗?是两年的都会如数退还吗?


答:可以退2018年的费用。目前,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是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收费,所缴纳的年费均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同一年12月31日)全年车辆通行费。


所以,车主无论是在当年哪个月缴纳的该费用,都视为该年度的“五路一桥费”。


例如:2017年10月缴纳的“五路一桥”费,该费用为2017年度“五路一桥”年费。


Q3 : “五路一桥”费退费范围有哪些?


答: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通行费年费的川A籍车辆及外籍常驻成都各类机动车辆均可办理退费。


Q4:什么时候可以去办理“五路一桥”退费?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9点至17点前往各指定窗口办理。


Q5:“五路一桥”退费业务,能否代办?


答:可以。需携带以下资料:1、双方签字的委托书;2、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其中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和车主本人联系电话;4、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用票据原件。


Q6:提前缴纳了2018年的“五路一桥”费,缴费时行驶证地址为二圈层车辆,现在地址已变更为一圈层车辆,我按照什么标准退费?


答:按照实际缴纳的费用进行退费。


Q7:上个月底刚交了2018年的“五路一桥费”,车子就过户给了外地的朋友,退给谁呢?


答:退给缴费的原车主


Q8:货车以后还要交“五路一桥”费吗?

答:包括货车在内的所有的车辆类型于2018年1月1日起都不再缴纳“五路一桥”费。


Q9:补缴“五路一桥”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补缴时提供相关车辆信息(准确车牌)即可。


Q10: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自公布咨询热线电话以来,咨询电话暴增,现“五路一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在原有两部咨询电话87850200、87512963基础上,新增两部咨询电话:87850109,87519829


什么是“五路一桥”?


“五路一桥”包括哪些?


五路一桥总长度116.4公里。


包括火车南站立交桥及人民南路南延线(现“天府大道”)向外延伸13.465km,老成渝路(现“驿都大道”)从三环路向外延伸15.905km,成龙路(现“成龙大道”)从三环路向外延伸15.707km,成洛路(现“成洛大道”)从三环路向外延伸20.245km,三环路全环51.079km。


“五路一桥”提前5年停止收费


按照相关规定,“五路一桥”通行费收费期限是从200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比批准的收费年限提前了5年。


停止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后,本次三环路改造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的管理养护费用将由政府承担,切实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最后我们再来复习一下


怎样办理退费业务?

(一)退费对象及范围

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全额退还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年度车辆通行费。目前,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是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收费,所缴纳的年费均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同一年12月31日)全年车辆通行费。


咨询通行费退费相关业务,可拨打028-87850200、028-87512963。


(二)退费办理地点:

1.窗口退费地点:

1.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一路6号) 2.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山路1-2号) 3.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怡街50号) 4.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蜀西环街36号) 5.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成都市桃溪路53号) 6.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成都市金科北路1号) 7.崇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崇州市华怀路) 8.都江堰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 9.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金堂县同乐路96号) 10.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彭州市大同路与彭白路交叉口北100米) 11.郫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郫都区二环路望丛西路466号) 12.蒲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312号) 13.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邛崃市龙南路167号) 14.新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都区蓉都大道理南一段560号) 15.新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津县五阳西路16号) 16.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1号) 17.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18.温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温江区长安路247号) 19.龙泉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龙泉驿区建材路2号) 20.双流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双流区温家山路268号) 21.成都市车辆管理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国宁村)


2.网上退费:

“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


(三)退费办理时间:

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窗口退费(工作日9:00-17:00),网上退费拟于3月1日开通。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退还预征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通行费所需资料


1.窗口退费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车辆提交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书需注明退费银行账户);

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用票据原件。

2.网上退费

按系统提示录入信息和上传资料。


注意:补缴2017 年及以前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相关事宜

按相关规定,未及时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应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退费窗口均可办理缴费业务。2018年12月底前足额缴纳的车辆不收滞纳金;2018年12月底前未足额补缴通行费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欠费金额),若滞纳金超过欠费金额,将欠费车辆所有人欠费信息纳入相关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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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 邓童童 陈昶

编辑:文婷

实习编辑: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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