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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个税法二审,赡养老人支出予以税前扣除!

四川日报 2019-03-31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又有新变化!

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赡养老人的支出!

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向大会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摄影:庞琪


赡养老人的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赡养老人的支出也纳入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允许叠加扣除的项目。


此前,根据草案,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通俗讲就是,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要纳多少税。


也可以用一道算式来表示:应税所得=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修法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个人除了起征点以外,还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对于教育、医疗等支出予以税前扣除。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人提出,养老支出对个人负担也比较重,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支出负担很重。为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负,二审稿在专项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


关于个税起征点,记者发现,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网友疑问: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认定?


这个消息一出,不少网友都留言,希望能早日享受到新政、减轻税负。但也有网友提出疑问“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确定呢?”



据了解,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什么时候通过审议?

具体又将如何实施?

我们都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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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

本文编辑:文婷

校对:张运骄

审核: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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