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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父亲认为女儿被欺负,杀害其9岁同桌

四川日报 2020-01-30


来源: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2019年11月29日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宣判了王某建故意杀人案

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被告人王某建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回顾


被告人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2010年8月生)与被害人刘某某(2010年2月生,殁年9岁)系上饶市第五小学三年级(1)班的同桌同学。


2019年5月9日下午


何某某放学回家告诉王某建在学校受到了刘某某的欺负。王某建得知后,便语带威胁在三年级(1)班微信群反映了此事。


随后班主任汪某某、刘某某之父刘某均积极就此事进行了表态,刘某又添加王某建之妻何某的微信进行了沟通。


当天,汪某某从与何某的通话中得知王某建脾气不好之后,就电话告知刘某某父母说先不要与王某建沟通,其会调换座位将此事解决好。


2019年5月10日(次日)上午


7时40分许,刘某送刘某某上学后骑共享单车上班。7时50分至9时许,刘某一直在与何某进行微信沟通,表示此事已在积极处理中(包括刘某某向何某某道歉,汪老师已答应调换座位等)。


8时22分许,王某建送何某某至上饶市第五小学,因在学校门口未等到刘某某家长,感到非常气愤,在妻子何某电话告知事情已解决、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仍坚持将何某某送回家中。途中,王某建购买了一把屠宰刀。


9时12分许,王某建携带屠宰刀返回上饶市第五小学,来到三年级老师办公室,看见何某和汪某某老师在交谈,未见到刘某某家长,便直接从后门冲进三年级(1)班教室,对着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上课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续捅刺十几刀,随后又将倒在地上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


刘某某被刺后经到场医生检查已无生命体征,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汪某某等人先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王某建明知他人报警,仍持刀坐在校园操场边的台阶上,公安民警到场后,将其控制。



上饶法院: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王某建不能正确对待、处理女儿与同龄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观认为女儿遭受被害人刘某某欺负,产生报复杀人之念,持刀将年仅9岁的被害人刘某某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被告人王某建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及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又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判决尘埃落定,
但两个家庭从此破碎,
这样的悲剧让人扼腕叹息。
希望给所有有孩子的家庭以警醒,
避免再酿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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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大宇(实习)

责编:张运骄

审核: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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