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公务员笔试第一,为了稳赢,她向对手下毒……
来源:澎湃新闻
因婚姻工作不顺利,
女子何某就想努力考上公务员。
但在拿到笔试第一名的同时,
何某却为了让工作机会更稳当地落在自己手里,
竟用毒品陷害竞争对手,
让其受到行政处罚从而无法通过政审。
这桩剧情离奇的案件
于11月25日在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
下面的视频为你讲述该女子的奇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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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投毒”后,打110举报
2018年3月13日,女子何某为使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对手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受到行政处罚,遂找到肖某合谋,由肖某前往被害人工作单位,以应聘为名接触被害人。
当月17日,肖某在被害人办公室内,趁机将毒品放入被害人水杯中并确保其喝下。
次日,肖某便拨打110举报被害人吸毒,被害人后被抓获,民警从被害人办公室电脑键盘下起获甲基苯丙胺0.05g。
经检验,被害人尿液中检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后何某、肖某被查获,毒品也被收缴。
顺义检察院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何某、肖某认罪认罚。
称丈夫是公务员,自己被瞧不起
请求法官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何某、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对此,何某请求法官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何某辩护人徐藩认为:
第一,毒品的数量存在重大矛盾,还有没有找到杯子是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不能证明何某是否有效投毒。
第二,鉴定记录之间存在矛盾,在刑事案件中用尿液标准来认定是否吸毒应更慎重。
第三,何某的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比较小系初犯且没有对被害人的录取造成严重损害。
故请法庭对何某予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缓刑。
肖某也请求法官对其从轻处罚。肖某辩护人则称,肖某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肖某虽然实施了行为,但在犯罪中其次要作用。肖某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偶犯,应予从轻处罚。
根据现有的犯罪情节,公诉人认为肖某不宜认定为从犯。
此案未当庭宣判。
@未来、在脚下:卷面代替不了道德!
@马小喵: 你弱你有理吗?生活不幸就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吗?强盗逻辑!
@原上草:无德之人永不得录用!
@真心真意:知识有证书,道德无证书!
@郝艳红:公务员和老师的职位,她都是德不配位。
@孺子: 为一己之私不择手段用心险恶,况毒品来源尚未查清,谈何轻判?
@厚德:公务员录用一定要进行道德考核!!
@你好,明天: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判决轻了吗?
不管是教师还是公务员
都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笔试通过后
更应该注重道德方面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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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张运骄
审核:范英
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