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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还有人干这事!资中男子抢公交车方向盘被刑拘

四川日报 2020-09-03

吴向阳 四川日报记者 郑志浩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曾造成

无可挽回的悲剧,

没想到,现在竟然

还有人置公共安全于不顾!


7月21日,记者从资中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资中县男子王某在乘坐客车时抢夺驾驶员方向盘,所幸驾驶员及时刹车未出现意外。目前,王某已被资中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现场视频

↓↓↓


7月19日上午9时许,王某从资中县铁佛镇乘坐客车到球溪镇。客车即将进站的时候,王某执意要求驾驶员将其送至指定地点,被驾驶员拒绝。


王某恼羞成怒,突然起身,全然不顾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走到驾驶员旁边,坐在汽车中控台上,抢夺方向盘。此时车辆仍在行驶,好在驾驶员紧急刹车,才避免了意外的发生。


涉事男子


事后,驾驶员和车上其他乘客拨打了报警电话,资中县公安局球溪派出所迅速出警,将王某当场控制。目前,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资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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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拉方向盘、砸打公交车司机 渠县男子获刑三年半


2019年1月16日,李某某乘坐载有20余名乘客的5路公交车,车辆行驶至渠县川林坝公交站停车等红绿灯时,公交车驾驶员杨某某提醒准备下车的乘客投币下车。李某某要求先开车门后投币与驾驶员发生争执,驾驶员拒绝其无理要求后继续向前行驶。在公交车左转弯行驶过程中,李某某探过驾驶室护栏抢拉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大幅度晃动。车内乘客劝告,驾驶员挥手制止李某某行为。李某某松手后又捡起旁边的车载对讲机砸向驾驶员,好在驾驶员处理妥当,才避免造成严重后果,但车上20余名乘客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3月22日,渠县人民法院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因2元车费,内江这名妇女抢夺方向盘获刑


2018年12月13日,樊某某与其家人在内江高速公路白马收费站处上车,搭乘陈某驾驶的川K38860的内江至凌家中型客运班车。当车行驶至省道308线白马加汽站附近时,樊某某与售票员刘某因是否退还上次乘车时多收取的2元车费而发生争执。


为达到退费的目的,樊某某情绪激动地在车内来回走动,尔后冲到驾驶区域,用力拉拽驾驶员陈某正在正常驾驶客车的方向盘,导致客车失控偏离行驶路线,迫使驾驶员陈某紧急刹车停靠路边。车停稳后,樊某某仍坐在驾驶区域,阻止行车。


5月23日上午,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在公交车上,无论有多大的气,

都不能抢夺方向盘,

危害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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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婷

责编:张运骄

审核:方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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