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重磅文件!关系你家门口的路和钱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之飏 制图 张珍
日前
有网友找到川川
“我家农村盖了新房子
想修条路到家门口
但没钱了
能不能出出主意啊?”
(听得我钱包一紧)
还有村民因为修路谁出钱闹不清
甚至扯皮
为此,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专门出台《四川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次性把这事说清楚。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这次《方案》一共把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6个方面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楚了。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啥意思?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权威”解释道:财政事权,就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通俗点讲:事权,就是该哪个来做;支出责任,就是该谁掏钱!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这是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事责关系,即政府花钱办事问题的指导性文件。
这次出台的《方案》就是该《意见》在四川交通领域的“缩小版”,主要厘清省级和市县的各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四川科教文卫等其他领域也会陆续进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方案》明确:财政事权分为三种
那么,回到开头那个问题:我家门口想修条路,到底谁出钱?
《方案》明确:受益范围覆盖全省的主要由省级负责,受益范围跨市(州)的由省级与市县共同负责,受益范围在市(州)内部的主要由市县负责。简言之:谁受益,谁负责!
《方案》此次将财政事权划分为了三种:省级事权、市县级财政事权、省市县共同事权(清单附后)。
比如,公路中,省级高速公路的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普通省道的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都由省级承担,并承担这些事项的支出责任。
稍微复杂的是,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
比如,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普通省道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应急处置的职责,市县承担具体执行事项,承担普通省道建设、养护、管理、运营中除省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责任。
既然是共同承担,最好说清楚怎么个共同法。据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一般有专项法规支撑。
比如,普通省道建设时,省财政会按不同地区的不同等级普通省道,给予每公里不同的补助标准,市县则承担具体建设任务和剩余建设费用。
农村公路建设由市县承担,省政府可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方案》出台过程中,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平衡考虑,尽量把事情提前安排清楚,农村公路建设之前到底属于哪一级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一直有争议,但这次《方案》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由市县承担!
那这样是不是省财政就不管了呢?市县没足够的钱咋办?
别急,《方案》留了口子:对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事实上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在继续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专项预算基础上,按照交通领域“十四五”规划,四川准备将农村公路建设范围“扩面”:在目前行政村“村村通”基础上,让四川撤乡并镇之前的自然村和户数在30户以上的聚居点也通上农村公路。
这样看来,如果你家门口想修的那条路,正好可以和未来要扩面的农村公路线路合并,那你就可以不掏钱“坐等”建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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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婷黎
校对:庞琪
审核:谭江琦
谁受益,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