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四川人 明起这些新规将施行!事关孩子、车子

四川日报 2022-05-12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2022年元旦即将到来,四川有多部重磅法规将在1月1日施行。一起来看看!


共护嘉陵江生态环境

川渝协同立法成果1月1日施行


同步通过、同步公布的《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川渝协同立法的又一成果,将有助于协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共分为规划管理、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9个章节,共计107条细则,详细全面地“勾勒”出治理保护蓝图。《条例》对嘉陵江全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思考,将近年全省乃至全国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规定,确保嘉陵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用法律护航乡村振兴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设置了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等9个章节,用法律护航乡村振兴。《条例》针对四川撤村建居增多、涉农区域广的特点,明确定义了四川乡村的范围:包括乡镇、村、涉农社区、农(林、牧、渔)场等。同时提出,要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推动镇乡级规划全覆盖,村级规划按需应编尽编。《条例》还明确,要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同时,对于涉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涉农使用实施等给出了具体方案。



增设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于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分总则、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条例》从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等方面深化川渝市场监管合作。加强各地区与各部门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换、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联合办案、关联案件协查、委托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条例》增设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围绕多角度、多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强调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组织在反不正当竞争中的作用;强化信用约束,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能力建设,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等多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中的事前指引,引导经营者认识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反不正当竞争;加强人大监督作用。《条例》还结合地方实际与执法实践,在上位法基础上对类型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对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等具体不正当争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以及处罚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1月1日起施行

四川出台实施意见缓解停车难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4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见》提出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停车设施提质增效、强化资金土地要素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并提出,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率先向社会开放。




各市州也有一些新法新规即将施行。


1月1日起

成都市高中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补课


12月30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法定节假日补课行为的通知》发布,明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至高三年级一律不得补课。


1月1日起

成都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从2022年1月1日起成都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该工作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科学规范,对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各级政府、部门、村社职能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为宜宾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和依法治市深入推进提供了强大法治支撑。


巴中在重大节日期间可定时定点燃放烟花


《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九条,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将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纳入禁止燃放管理;明确禁止燃放的区域、地点、场所,禁止燃放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同时对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落实定时定点燃放措施;对安全燃放行为作出规定;对禁止燃放保障和促进措施作出规定,包括了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教育引导及公民的举报投诉规定;法律责任部分,在上位法规定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细化;附则部分规定了孔明灯参照本条例管理。


《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凉山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对凉山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我们的出行

将会越来越方便!


点击下方卡片
关注四川日报官方微信

猜你还想看


累计1277例,西安连续6天确诊人数过百!四川的支援来了!

多地紧急通知:没有!没有!没有!

张信哲被实名举报,本人回应了


近期热门视频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四川日报视频号


编辑:文婷

责编:马艳琳

审核:张立东


转发扩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