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事业单位最高+8分,成都大学生参军奖励来了!
来源:成都发布
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同学们注意
最新鼓励政策来了!
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超万元
报考事业单位最高加8分
……
7月8日
成都市政府网站发布了
《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警备区
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鼓励政策
自2022年8月6日起施行
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 发放对象
是指从成都市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籍信息的学生,含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新生,高校新生学历以政治考核时认定为准,包括男性和女性大学生,下同)新兵本人。
◆ 发放标准
是按照本科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不低于2.5万元、大专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增发2.5万元,“毕业生”包含应往届毕业生、上半年参军且当年内正常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班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比照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 实施者是各区(市)县退役军人局,在第一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时一并发放。(通常3月份入伍的次年春节前、9月份入伍的次年8月1日前发放到位)。
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
发放对象包含征兵期间返乡返校应征义务兵的男性和女性大学生预征对象。
符合发放补助的三类情况:
①户籍在成都、外省籍取得成都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从成都市外就读地、实习地、务工地回蓉应征的大学生;
②入学前户籍在成都,从成都市外的就读地、实习地、务工地回蓉应征的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成都的大学往届毕业生不能在成都应征;
③在成都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从成都市外的入学前户籍地、实习地、务工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成都的往届毕业生不能在成都应征。
路费补助的具体标准为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生活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补贴天数由兵役机关结合往返路途天数、参加体检政考实际天数等确定。实施者为各区(市)县征兵办公室,预征对象可在体检完成后30日内凭车船票等凭据到应征地区(市)县征兵办公室申领。
安排专项落户
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含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拓宽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安置渠道
加大公务员定向考录力度。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包括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和退役的直接招收军士,下同)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组织开展选调生考录工作时,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报考条件之一,优先考虑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年龄可相应放宽2岁。
加大企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力度。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四有”优秀个人(士兵、学员)、荣立三等功或四等战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8分。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可安排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将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成都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拿出15%的工作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信息同步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开发布,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
加大专业对口安置力度。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具有服现役经历,新任镇(街道)武装部部长,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中选拔;新任事业编制基层专职武装干事,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
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
为保障高校正常开展征兵工作,对高校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负责部门)征兵工作经费(含兵役登记)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经费保障。根据所征兵员(从高校报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在校生不低于1000元/人、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班学生)不低于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征兵补助;技工院校动员符合条件的成都籍高级技能人才[需为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参照征集大学毕业生的标准给予技工院校补助;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征兵工作的相关开支,落实征兵工作人员表彰奖励。所需经费由各区(市)县财政负责安排,并于每年10月底前划拨至各高校和技工院校。区(市)县征兵办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专款专用。各征兵工作站于每年12月前将经费使用情况报属地区(市)县征兵办,区(市)县征兵办汇总审核后于当年12月底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各区(市)县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基层征兵工作人员补助办法,积极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大学毕业生入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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