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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家鱼塘电鱼被罚”引争议,警方最新回应→
综合:翠屏公安
近日
宜宾市翠屏区男子廖某某
在自家鱼塘电鱼遭网友举报
当地派出所对其处罚500元
此事引发网友关注
警方通报:
撤销处罚 当面道歉
2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针对网友关注的“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处罚”事件,经宜宾市、翠屏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
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派出所负责人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宜宾市局已责成分局加强对派出所所裁行政案件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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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确实危险,曾发生死亡事故
2021年5月1日1时25分,翠屏区公安分局金秋湖派出所接110指令:在金秋湖镇义和村有人死亡,家属要求派出所赶快过去。
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往现场,经询问死者家属及法医鉴定,死者为触电死亡,死亡原因系死者张某与其连襟邓某于2021年4月30日许在义和村红厢寺小溪中电鱼,因滑倒摔到水中,触电死亡。对于死因及鉴定结论家属无异议。
“虽然我们派出所此次对廖某某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行政处罚行为被依法纠正,但电鱼行为确实很危险,因此我们依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即使在自家鱼塘,也不要采用‘电捕’的危险行为,以免发生事故。”翠屏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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