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劝阻“熊孩子”被掌掴,当事人拒和解!网友热议→
综合中国青年报、封面新闻、新黄河、极目新闻等
“五一”期间
一女子乘坐高铁时
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
遭到对方家长掌掴
并进行反击
事件引发大量关注
5月7日
该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
其坚决不和解,不要赔偿
该女子还透露
她最终被警方罚款200元
对方则被罚500元
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
女子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
遭对方家长掌掴
据了解,事件发生在5月2日夜间的C6276次列车上。女子在网络上发布视频表示,2日晚她独自乘坐高铁,在其后排坐了2个大人3个小孩。列车行进过程中,后座小孩撞了很多次椅背,女子无法忍耐后回头制止道:“不要撞椅背了,要有礼貌一点哦,家长也不管一下。”孩子母亲却愤怒回击称孩子还小,不至于说孩子。
冲突现场(图源网络)
随后,孩子父亲也开始辱骂女子,女子也骂了回去。双方发生口角期间,列车工作人员虽及时赶到进行调解,但孩子母亲还是在争执中扇了女子一巴掌,随后女子也进行了还击。
视频显示,在争吵过程中,一位东北口音的男乘客在发生肢体冲突后站了出来,怒斥带小孩家长“有小孩并不代表有理”“三个人对付一个人”“当着孩子的面这么吵”,获得了周遭乘客的掌声。
事后,小孩家长报了警,2日晚11点,女子被传唤至江油市一派出所做笔录。
女子还手被认定为“互殴”
双方都被罚
5月3日,女子称其已经到四川江油做笔录,过程中,其向警方提供了手机上的视频作为证据。该博主发布的信息显示,其“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只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4日,女子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女子表示不接受和解也不需要赔偿,最终出手打人的女子被行政处罚500元。
该博主晒出的一份《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5月2日21时许,C6276次列车运行至眉山东至成都东区间,违法行为人因座位背后小孩吵闹,与小孩家长杨某发生争吵,进而互相用手殴打对方,导致双方脸部轻微受伤,违法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事女子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截图
7日凌晨,当事女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她觉得,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这样的结果她说服不了自己。
网友炸锅
评论近乎“一边倒”
该处罚结果公布后,立刻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网友近乎“一边倒”地支持该女子不要和解,要复议。其中不少网友表示,对处罚结果不能理解:被打了还要被罚?被打还不能还手了,是不是得躺下?
还有一部分支持该女子的网友是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出于孩子教育问题,表示必须支持小姐姐,以此案例警示广大家长要好好教育自家“熊孩子”才最要紧。
如何区分
正当防卫与“互殴”?
根据公安部网站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律师解读:
警方处理合法合理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认为,这起事件,从很多网友的角度来看,这位博主可能有些无辜。她先被“熊孩子”侵扰,而后又被对方家长扇耳光继而还手,而且她一个人面对对方多人,很容易唤起大家的同情。
但是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叶桢觉得这位博主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有这种遭遇,更好的选择是寻求帮助,比如求助乘警、列车员等在列车上维护秩序的这类人,而不是以暴制暴。
你怎么看?
点击下方卡片
关注四川日报官方微信
猜你还想看
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四川日报视频号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