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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工作微信算加班吗?法院判了→
24小时待命工作
半夜还有微信工作会议
2021年5月,张某入职武汉一家团购公司,双方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6000元,每天工作8小时。尽管合同对每日工作时长有明确约定,但张某经常在下班时间使用微信处理工作事务,有时是简单回复工作问题,有时是召开线上工作会议,短则几分钟,长则数小时。
什么情况下
单位要付加班费
那么张某下班后微信办公,到底算不算加班?是否应该拿加班费?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班费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属于工资的一种组成类型。
什么情况下单位要付加班费?这与用人单位所实施的工时制度有关系。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
一般情况下,标准工时制中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
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非工作时间隐形加班
不局限于工作场所
洪山区法院认为,本案中,张某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张某利用休息时间回复工作相关问题,已超出了简单沟通范畴,需要进行实质性处理,应当认定张某存在加班情形,又因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加班时长难以量化,全部时长认定加班有失公平,故综合考虑到原告的工资情况、职务要求、加班频率、时长、内容等酌情支付该项加班费用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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