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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超1800万元!四川一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10月7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孙江榕(孙榕)、孙景生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案号:(2023)川03执恢5号
被执行人:孙江榕,男,汉族,1967年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贸大厦C座9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R40**76(4)。
(注:另一身份:孙榕,男,汉族,1967年出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五里37号12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1325251967****5539)
被执行人:孙景生,男,汉族,1969年出生,住福建省惠安县紫山镇紫山村中村4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05211969****2013。
执行依据
(2018)川成高证执字第51号《执行证书》
执行标的额:180,000,000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因上述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孙江榕(孙榕)、孙景生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及金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孙江榕(孙榕)、孙景生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联系人:朱立、吕全贵
举报电话:
08134706170 18160092349
08134706169 1816009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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