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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炫耀市中心饲养禁养犬,警方通报→
10月30日晚,济南历下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近日网传“炫耀饲养禁养犬”的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通报称,近日,网传“一男子发文称其在济南市中心饲养了三只禁养犬”。事情发生后,济南警方进行调查。经查,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居民张某,因违法饲养禁养犬,并对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不满。为发泄不满情绪,其使用网名“泰山麦兜巴顿”多次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混淆视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据《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张某违法养犬行为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并对其犬只依法进行处置。
此前报道
记者在平台上搜索“泰山麦兜巴顿”后发现,该昵称下所属的内容均已经无法显示。但是网友的截图内容还保留了很多其曾经发布的内容。截图显示,“泰山麦兜巴顿”表示,自己至少从2021年8月起便开始在该小区饲养这几条大型犬。物业、公安、社区曾上门沟通过多次,但均未奏效。
2021年8月,他配图并回复其他网友称“狗把孕妇吓到了,我还把孕妇她对象打了,在派出所呆到11点”。2022年1月,他配图并发布内容称,“纪念一下,2022年第一场雪,兄妹两个把小区里的柴犬咬的稀巴烂。”2022年2月,他的配图显示,所养的大型犬在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文化东路派出所设置的“文明养犬,科学养犬”条幅下进食。
根据《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的历下区全域划为养犬重点管理区,而在重点管理区内,是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品种的,且与肩高体长无关,共包括65种,加纳利犬是禁养品种之一。而根据该《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多于规定数量的犬只或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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