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事关收入,今天开始!今年有重要变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你身边的家人朋友都知道了吗?
快转发提醒
点击下方卡片
关注四川日报官方微信
猜你还想看
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四川日报视频号
转发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