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四川工匠”待遇,多项标准按照省部级劳模相应标准执行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发挥“四川工匠”示范带动作用
1月16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礼遇“四川工匠”若干政策措施》
涉及奖励优待、薪酬待遇、岗位评价等
快来看重点↓↓
一、奖励优待
省总工会在“四川工匠”命名时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每年春节前夕慰问“四川工匠”并发放慰问金,慰问金标准按照省部级劳模待遇标准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四川工匠”发放“天府匠星卡”,赋予持卡人享受出行、购物等消费场景减免优惠。省内国有景区向“四川工匠”免费开放。
二、薪酬待遇
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四川工匠”给予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四川工匠”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和股权分红激励。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四川工匠”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按照省部级劳模相应标准执行。
三、岗位评价
支持企业优先推荐“四川工匠”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选聘担任首席工程师以及到技工院校担任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四川工匠”可按相关政策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四、平台支持
支持“四川工匠”领衔组建“创新工作室”,在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时给予重点倾斜。
五、创新激励
支持符合条件的“四川工匠”承担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四川工匠”与所在单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地方和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经费支持,专项用于开展技术创新、科研攻关项目活动等。
六、住房保障
“四川工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一定购房补助,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四川工匠”凭相关证明在省内限购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不受社保和户籍等限制。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四川工匠”,可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满足其住房保障需求,可在楼层和户型选取、租金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照顾。
七、培训休假
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四川工匠”到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学习考察,优先支持参加赴外研修访问、技能提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支持推荐“四川工匠”参加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疗休养和研修交流活动。每年有计划组织“四川工匠”进行疗休养,费用标准按照省部级劳模相应标准执行。
八、评先选优
在推荐申报全国劳模、大国工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对象等时,对符合条件的“四川工匠”给予重点倾斜。“四川工匠”在川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相关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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