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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被执行人划船逃跑了!

四川日报 2024-04-29

来源 四川高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近日

通川区法院执行局

顺利和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执行过程中

通川区法院后方工作人员收到

前方发来的一手新闻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离奇的一幕是怎么回事……

被告人王某雇佣原告杨某开车运输修建房屋建筑材料,随后出具欠条表明欠下杨某劳务费33000元,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结清欠款。但到期后,王某未按时偿还,于是杨某将其诉至法院。通川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杨某欠款33000元。案件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杨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1月30日下午,通川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电话,称其在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发现了王某的下落,于是通川法院执行局立马火速组织干警10余人前往所在地执行。


干警即将到达王某的房屋时,突然一阵狗吠。王某见到执行法官来到家中,心生恐惧,“走投无路”的王某竟然反身跳上身边堰塘里的小木船上,“三下五除二”将船划到了岸的另一边。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观察到王某情绪如此激动,环视周围地形,又是堰塘,又是山林,如果强行加以追逐恐使其情绪更加激动,执行干警简短商议后,决定先安抚王某情绪,详细了解情况进行劝说。


“不忙跑,有啥子事好好说嘛!”隔着堰塘,执行法官大声叫住王某,并耐心询问其是否有难言之隐,为其分析利弊,明理释法。



被执行人王某声称自己在外地还有几十万元的债权,因尚未收回,所以暂时没办法偿还申请人的钱。如果申请人可以等他一段时间,自己把堰塘的鱼卖了可以偿还一部分债务。申请人杨某听闻后,表示可以商量,得到申请人的肯定后,王某自行将船划回了岸边,双方面对面进行一番协商后,当场达成和解。



规避、抗拒执行不可取

有问题大家心平气和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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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紫倩
校对:李祺
责编:孙琪
审核: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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