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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海底捞拍摄不雅视频,警方通报:4人已被刑拘!

四川日报 2024-04-29

综合 国新闻社、北京青年报


2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通报“女子在海底捞包间拍不雅视频”一事。


以下为通报全文:

2024年2月14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传播。接报后,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曾某(女,40岁)为博取网络关注,于2月12日17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拍摄低俗视频,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男,35岁)等人。陈某为吸引流量,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陈某和朱某(男,37岁)、冼某(男,31岁)等4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并通过网络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信息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文明上网。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此前报道


2月16日,网传现场视频显示,这位当红女主播疑在广州海底捞一家门店包间的餐位前,用餐具做出不雅行为并自拍视频,其穿着暴露,动作不雅。


海底捞总部工作人员答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在食品安全方面,门店一直严格执行每桌一客一清洁消毒的制度,以保障用餐顾客的健康安全。”


女网红所拍视频本身就是直接的证据,对于女网红的这一行为,海底捞是否考虑追责维权?


2月16日下午,总部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我们不认同这一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针对这一不当行为、网络流传不实内容等信息,我们已报警处置。同时,门店也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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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丹梨鹭
校对:徐海鹏
责编:马艳琳
审核: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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