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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涨7倍!网友怒了:良心不会痛吗?

四川日报
2024-10-17

来源 央广网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前不久,超强台风“摩羯”袭击海南等地,海口部分区域出现短暂停水停电,不少居民选择住酒店。然而,据居民反映,海口部分酒店出现涨价的情况。
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4起哄抬价格案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4家酒店均被处罚。其中一家公寓酒店平时客房销售价格为87元至275.19元/间/晚,9月7日至8日,提高至604.8元—1043.4元/间/晚。
此事一出,立即引发热议,相关话题登上各平台热搜。
台风期间海南多家酒店大幅涨价
据媒体报道,平台显示,9月9日,海南华茗精选酒店的订房价在1200元左右,而9月10日及之后几天最高价格不过498元。
酒店前台表示,400多元是正常的前台价,门市价是1000多元。该酒店前台表示,台风过后,需求激增,酒店临时调整了价格。记者走访的4家经济型酒店,均出现大幅涨价的情况。

维也纳国际酒店龙湖光年店9月9日订房价格为1300元左右,线下订房价格是800元左右。而记者查询多平台订房日历发现,该酒店日常订房价格在280元左右。
除经济型酒店外,公寓酒店也存在类似涨价的情况。海口尚品度假酒店9月9日的价格是732元,但是两天后的价格是130元,再之后的价格是125元。
另据媒体报道,网友良先生称:“我们是在9月7日入住海口市某酒店式公寓,入住时房费为200多元,但是在9月8日续房时却被酒店工作人员告知续房费用为1000元一晚。”
多家酒店被罚
9月11日和1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共曝光了11起涉嫌价格违法案件,其中5起起为酒店相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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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伟华公寓酒店涉嫌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2024年9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口市秀英区伟华公寓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平时客房销售价格为87-275.19元/间/晚,9月7日至8日提高至604.8-1043.4元/间/晚结算,该酒店在重大自然灾害“摩羯”影响期间借机大幅涨价,哄抬客房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拟作出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美兰捌玖捌商务酒店涉嫌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2024年9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口市美兰灵山镇捌玖捌商务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平时客房销售价格为221.77-300元/间/晚,9月7日至8日提高至700-1100元/间/晚结算,该酒店在重大自然灾害“摩羯”影响期间借机大幅涨价,哄抬客房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拟作出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欣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2024年9月10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南欣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海口市秀英区维帝客酒店(海口国际免税城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将客房平时销售价格为130-150元/间/晚,9月8日提高至575-714元/间/晚结算,该酒店在重大自然灾害“摩羯”影响期间借机大幅涨价,哄抬客房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拟作出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凡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案

根据舆情监测,2024年9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口市秀英区海南凡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标示客房价格时,同时标示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被比较价格。该公司在重大自然灾害“摩羯”影响期间,标示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客房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拟作出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昌鼎泰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2024年9月8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昌鼎泰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重大自然灾害“摩羯”影响期间经营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客房,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
许多网友对商家涨价行为嗤之以鼻:
“良心不会痛吗?”
“发灾难财好意思?”


还有网友表示
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
“支持严惩!”


台风灾害天气有别于一般的市场供需变化,酒店作为市场主体有自主定价权,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理定价。
遭遇台风极端天气,外来游客量减少,酒店住宿需求多为受台风影响家里停水停电的本地客人。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强求酒店能对附近居民患难与共、守望相助,也可以理解酒店因发电、人工等实际成本上涨而适当浮动价格,但一下子翻了最高7倍实在是有些“离谱”了,无异于趁火打劫、趁“风”涨价,大发“灾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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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云柯
校对:刘宇男
责编:孙琪 陈雪莲
审核: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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