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中的第一条说“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人之所以生而平等,其终极原因是在于人类都是上帝所造的。不仅如此,人类还是按着上帝的形象被造的。而我们要向人行义的最终极原因,就是对上帝形象的尊重,是对上帝所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的尊重。 我不确定我们是否了解这是一个多么激进的观念。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一句名言,即一些人生来就是奴隶。他为什么会这样想?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希腊哲学家相信,人类的尊严在于具有某些能力,尤其是理性。在他们看来,理性的人是有尊严、值得尊重的,但不是所有人类都具有同等的理性。亚里士多德写过:
所以,凡自己缺乏理智,仅能感应别人的理智的,就可以成为而且确实成为别人的财产(用品),这种人就天然是奴隶。这里,他还是有别于其它动物,其它动物对于人的理智没有感应,只是依照各自的秉赋(本能)活动。……自然所赋予自由人和奴隶的体格也是有些差异的,奴隶的体格总是强壮有力,适于劳役,自由人的体格则较为俊美,对劳役便非其所长,而宜于政治生活——政治生活包括战时的军事工作和平时的事业。……这样,非常明显,世上有些人天赋有自由的本性,另一些人则自然地成为奴隶,对于后者,奴役既属有益,而且也是正当的。
亚里士多德反思的只是我们的自然直觉。我们的实际生活经历会让我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同等价值、同等尊严吗?不会。人心的默认模式是给一些人贴上“野蛮”的标签。我们今天还会这样做,但在古代,这是一种常识,即认为一些人有尊严,值得尊敬,而另外一些则不然。
但是,上帝形象的教义不允许人做这样的区分。威尔斯( Richard Wayne Wills)近期的一本书《马丁·路德·金和上帝的形象》( Martin Luther King, Jr., and the Image of God, Oxford, 2009)中提出,上帝形象的教义处于民权运动的最中心。在一篇题为“美国梦”的讲道中,马丁·路德·金曾说过:
要知道,美国的国父们都非常受圣经的影响。“上帝形象”的整个概念,正如其拉丁文(imago dei)所表示的,意思就是,所有人内在都有上帝注入的某样东西。不是说他们在本质上与上帝是一体的,而是说,每个人都有能力与上帝相交。而这给他一种独特性,赋予他一种价值和尊严。而且,我们作为一个国家永远不能忘记一点:上帝的形象是不分等级的。每一个人,不论是非常白的肤色,还是非常黑的肤色,在上帝的键盘上都是重要的,而这正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是按上帝形象造的。我们有一天会学习到这一点。有一天我们会知道,上帝造我们是要我们如弟兄般同居,而且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因此,我们必须用我们所有非暴力的能力来与种族隔离制斗争。
那么,若要活出慷慨的正义、服事我们周围人的需要和维护他们的权利,上帝的形象是第一伟大动力。这让我们以谦卑对待每个人的伟大——因其为上帝所造并为上帝所爱。路易斯是这样表达的:
我邻舍的荣耀是一份重担,应该每日都在我肩上。这担子如此沉重,以至于唯有谦卑才能胜任背负,而骄傲的脊梁会被折断。……这不意味着我们每时每刻都要保持严肃。我们必须喜乐玩耍。但我们的这种喜乐必须存在于认真对待彼此的人们之间(这实际上是最让人感到喜悦的一种)。大家没有轻率的言语,没有优越感,没有傲慢自负。而且我们的善行必须是真实的、付上代价的爱。虽然我们爱罪人,但要深刻地感受到罪的伤痛,而不只是用纵容来拙劣地模仿爱,正如轻率的言语是在拙劣地模仿喜乐一样。
摘自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即出。橡树书屋淘宝店(http://oaktreebooks.taobao.com)和橡树微店均有预售。预订单本8.5折不包邮;预订两本7.5折不包邮;预订三本8.5折包邮。正常5月中旬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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