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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5 南陵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南陵县籍山镇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一、招生范围


(一)初中


1城东实验学校:漳河以东的城区范围。


2春谷中学:漳河以西城区,东起宏金华府、新世纪花园、水岸兰庭至318国道,南起318国道经萃英园中学西大门至春谷路(含怡景苑、富春园小区),西起216省道以东至籍山大道以北(含城西村、茗桂华庭小区)、北起后港河以南至漳河以西(含城北安置小区、碧桂园小区)由春谷中学负责招生。


3籍山中心初中:从318国道经萃英园西大门马路(包括蔚蓝世纪小区)到春谷路(包括嘉汇城小区),再经朋济街(包括景福家园)、秋浦大道(包括杉杉名都、宇培幸福时光小区)至籍山大道,以及上港村、沈亭村、茶丰村、阳光小区的居民子女。新增城区流入人员子女由籍山镇中心初中负责招生。


4春谷中学和籍山镇中心初中联合招生区域为忆湾世家、皖南商城小区。


(二)小学

县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仍参照《关于籍山镇2015年度城区小学秋季新生招生划片入学方案的通知》(籍政〔2015〕73号)文件执行。待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再重新划定招生范围。城区流入人员子女由籍山镇招生领导组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招生有关规定

1各学校在保障招生区域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两个统一”学生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一个统一”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按实际居住地(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户籍、外来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依次顺序安排入学。


2201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3县外随迁人员子女、本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 县外随迁人员子女就学需提供父母及学生的《居住证》和住房材料(包括购房凭据材料或实际居住证明)。

(2)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劳动合同、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房屋产权证,按照现居住地就近入学。


5实际入住未领产权证的,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合同和水电气缴费单据。作为入学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入学房产必须具有完全产权。


6县城区居民子女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三、工作安排

12016年8月8日至10日,城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开始在本校报名登记。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注册的,于2016年8月22日到各校补报。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小学新生还需携带预防接种证明。


2小学阶段流入城区人员子女集中在籍山镇第一完小报名。


32016年8月11日至13日,对各学校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完成信息登记表的汇总工作,报县相关部门核实。          


42016年8月19日前,根据核实结果,由籍山镇招生领导组将新生名单发至各招生学校。


附件:籍山镇2015年度城区小学秋季新生招生划片入学方案


籍山镇2015年度城区小学秋季新生招生划片入学方案

 

根据城区小学布局现状和《关于做好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2015〕1号)文件精神,经7月10日镇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籍山镇2015年度城区小学秋季新生招生划片入学方案,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1.户籍在漳河以东、城东新区管辖区域并居住的居民子女新生入学城东实验学校。

2.户籍在漳河以西、籍山路以南、春谷路以东区域(含润福家园、和顺阳光小区、万森花园、香江花园、金都花园、蔚蓝世纪、时代广场、鲁班山庄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和户籍在大港村、茶丰村、古亭村、曙光村、上港村、沈亭村、阳光社区并居住的居民子女新生入学籍山镇大港完全小学。

3.户籍在漳河以西、惠民路以东、籍山路以北区域(含新世纪、大明堂、惠民新村、叶家井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和户籍在惠民路以西、市桥河以东、陵阳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区域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入学籍山镇第一完全小学。

4.户籍在春谷路以西、籍山路以北区域(含茗桂华庭、原芜拖宿舍、幸福村、张墩村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和户籍在城西村并居住的居民子女新生以及县经济开发区、县食品工业园区职工子女新生入学籍山镇中心小学城西校区(新三小)。

5.户籍在惠民路以西、利民路以东、籍山路以北、陵阳路以南区域(含今日家园、南苑新村、籍山小区、陵阳学府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和户籍在市桥河以西、利民路以东、陵阳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区域(含鼎盛广场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入学籍山镇中心小学。

6.户籍在惠民路以西、利民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太白大道以南区域(含城北安置区、碧桂园小区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可根据家长意愿入学籍山镇中心小学城西校区(新三小)或籍山镇第一完全小学。

7.户籍在春谷路以西、籍山路以南区域(含皖南商城、忆湾世家、景福家园、杉杉小区、宇培幸福时光小区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可根据家长意愿入学籍山镇中心小学城西校区(新三小)或籍山镇大港完全小学。

8.户籍在利民路以西、春谷路以东、籍山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区域(含祥生花园、大阪城小区、中山花园、籍山镇政府宿舍楼等)并居住的城区居民子女新生可根据家长意愿入学籍山镇中心小学城西校区(新三小)或籍山镇中心小学。

9.在漳河以东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入城东实验学校就读;在漳河以西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入籍山镇中心小学城西校区(新三小)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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