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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前“杀童案”,今日再审!

广州日报 2020-11-12

26年前的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7月9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

7月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两次召开庭前会议,就与本案审判相关问题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玉环及其辩护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明确了庭审程序相关事项。庭审中,合议庭依法保障了张玉环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检、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玉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无罪辩护。


案件停滞数年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3天后,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被带走后的1993年11月3日和11月4日,张玉环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

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该判决中,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后,案件陷入了长达数年的停滞。

多次上诉,代理律师抛出三个疑点

时隔六年半,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入狱后,张玉环仍然不认罪。他的大哥张民强告诉记者,张玉环在狱中每周都会手写一封申诉信,高墙之外,张家人也持续申诉。

张玉环的申诉代理律师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 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

  • 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

  • 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

江西高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


来源:央视网、澎湃新闻、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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