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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身试法”!知名导演作品被点名

广州日报 2021-02-22


昨晚,某综艺节目中陈凯歌导演的作品《宝贝儿》被@人民法院报点名:“别以身试法!实施代孕技术或可构成犯罪”。


@人民法院报微博中写到:


陈凯歌导演作品《宝贝儿》,其中讲到了一个代孕的故事。人民法院报提醒: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图为作品截图

目前该作品在网上仍然可以观看,作品结尾有一句字幕:“代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厉打击。”


有人可能觉得,代孕产业链上有人为了利益,有人为了圆满这不是你情我愿的事吗?

可事实上,表面上的互相成全

背地里隐藏着太多的风险

这些风险甚至会撕裂一个家庭


借腹生子 法律的“灰色地带”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
2017年1月,因为代孕的宝宝被抱走后自己探望被拒,作为代妈的赵某将孩子的父亲李某告上法庭,表示愿意退还李某相应的费用,要求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

有媒体报道,
2012年,厦门的张某经中介找到了晓玲为其代孕生子。张某每月支付晓玲生活费1.5万元,先后累计达20余万元。但事后,晓玲拒绝将孩子交给张某夫妇抚养。最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将非婚生女判决给代妈晓玲抚养,张某不仅没有抚养权,每月还须支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累计64万元。
2017年,重庆的代孕妈妈谢某与孩子的生物学父亲高某对薄公堂,要求探视并和孩子共同生活。
......

代孕这个地下产业,竟然因为各种各样的纠纷,被不断拎到明面上。

律师表示,如果代孕的女孩不愿意把子女交出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认定这个孩子归属问题,容易让责、权利、民事行为都无法划分得很清楚。
“因为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性不予认可,协议系无效”。记者查询发现,因代孕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判决中,大多会出现这么一句话。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客户、代妈和中介,是很难依照原本的协议,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安全性来说,中介们在宣传时都会说有专门的手术团队和专门搭建的手术室,卫生设施和环境大可放心。然而事实上,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必要的“无菌无尘”,能做到的恐怕寥寥无几。

有资质的没资质的,符合要求的和不符合要求的混作一团,这就是现在的代孕市场。除了潜在的法律和伦理风险,客户还要承担着被中介偷换卵子,隐瞒疾病甚至是身体缺陷的风险。

一定要认清非法代孕的风险,
不要相信代孕小广告,
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杭州交通918、都市报道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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