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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屡遭“误拆”,文物保护尊严何在?

2015-12-08 博物馆丨看展览

编者按

不久前,北京市前门东侧胡同区内两座明清时期的建筑被误拆。有文保人士称,这里原本是一片维持着老北京历史面貌的胡同区,其内包括市级文保院落1座、文物普查登记项目45处。

1、两座明清建筑遭误拆


此次遭到破坏最严重的两处建筑是大江胡同32号和冰窖斜街15号。前者曾是一家商铺,后转为公私合营院;后者则是广东平镇会馆,始建于明崇祯年间,因平远、镇平二县举子赴京赶考路途遥远,这两个偏远山区小县人才难出,二县在京乡人捐资筑建会馆,取名镇平会馆,后改称平镇会馆。



▲大江胡同


据了解,这两个院落均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不可移动文物,在拆迁过程中,大江胡同32号几乎被夷平,而广东平镇会馆原本两进的四合院式布局院落也仅剩一间北房。



▲平镇会馆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2、有关部门的推诿与回应


大前门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大江胡同32号占地面积约130平方米,原本是民宅,里面有8家住户,2006年,院中住户全部迁走之后,一直对其进行封堵管理,但由于年久失修,时常发生砖瓦掉落、墙体裂缝的险情,便被拆除队误拆了。



▲原貌恢复中的大江胡同32号


该负责人说,目前已经根据院落地基和原貌,分别聘请了具有文物设计和文物施工资质的公司,按原貌恢复,建筑也尽量用拆下来能够使用的老砖瓦木料。


至于冰窖斜街15号的广东平镇会馆,虽然是挂牌保护院落,却早在2005年市政道路建设中已被拆除了60%。负责人表示,此次清除,由于巡查不及时,再加上拆除队素质较低,导致了误拆文物的情况出现。



▲平镇会馆


饶是相关责任人百般强调“拆除队素质较低”“该院落已失原貌”,但仍不能掩盖其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


东城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10月22日时,文委执法队就已在巡查时发现了文物建筑被拆之事,并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取证,“责令停止侵犯文物的行为”。目前已责令涉事企业查明情况,将予以惩处;责令管理公司加强监管力度。



3、那些年被误拆损毁的文物


◆2012年2月海南省保亭县“日伪军维持会旧址”在保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商务局的联合拆除行动中被拆毁。在遗址被拆之前,有关单位并没有向县建设局报告,也没有通知文物主管部门。


2014年9月,北京市大兴区两个看似蘑菇头的混凝土建筑被当做危房拆除。经了解,被拆除的正是日本侵华战争的铁证——日军飞机库掩体。拆迁方表示该建筑年久失修存安全隐患,且并不知其为文物。




2015年5月,上海市杨浦区腾越路上的班达蛋行旧址、杨树浦路1286号始建于1919年的杨浦区妇幼保健院旧址等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先后遭拆除。




近在上个月,浙江绍兴拥有600多年历史的三江村因5处老宅被拆而成为舆论的焦点。据悉,三江村共有5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此次被拆的包括程家台门、傅家台门在内的5处老宅并未纳入文保范畴,为当地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划定的拟保留的相对完整、有一定价值的老房子。拆迁队一名骆姓负责人向记者承认,老宅系拆迁队误拆所致。


后记:接二连三的保护建筑被破坏事件折射出在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文物保护为何总是被“雨打风吹去”。这些老建筑可能并不高大雄伟,但它们曾是这个城市的底色,承载着一个城市的历史,等到被拆之后再谈保护,显然为时已晚。


【本文为本刊整理,图片和资料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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