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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住院生娃儿8月31号以后就不补钱哒!没领钱的赶快去领!
广大农民朋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及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费用衔接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7〕37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宣恩县将于2017年8月31日停止辖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凡是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未及时补助的人员,请务必于8月31日之前带齐如下资料:住院结算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办或各乡镇卫生院妇保科办理住院分娩补助,逾期不再受理报销。请广大农民朋友们相互转告。
宣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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