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丨宣恩县委第三轮巡察将对这6个单位开展巡察
宣恩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对县粮食局、县残联、县外资办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强化政治巡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精准扶贫、“六城”同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识形态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突出问题,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和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开展巡察工作。
主要受理反映县粮食局、县残联、县外资办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意见箱设置位置:河滨广场入口、华鑫广场入口、县国土资源局大门口
巡察组公开电话:18727695920
巡察组电子邮箱:xexwxc02@163.com
巡察组接访地点:珠山镇建设路91号(原职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
中共宣恩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11月23日
宣恩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对县商务局、县史志办、县贸促会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强化政治巡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精准扶贫、“六城”同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识形态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突出问题,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和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开展巡察工作。
主要受理反映县商务局、县史志办、县贸促会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意见箱设置位置:河滨广场入口、华鑫广场入口、县国土资源局大门口
巡察组公开电话:18727695920
巡察组电子邮箱:xexwxc03@163.com
巡察组接访地点:珠山镇建设路91号(原职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
中共宣恩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11月23日
编辑:刘亚丽
审核:欧阳章平@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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