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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物业公司不需要资质审核了

2017-12-22 陈青蓝 中国房地产报


中房报记者 陈青蓝 北京报道


物业公司不需要资质审核了?


这是真的。


12 月15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表示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中关于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的行政许可审核的内容,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后续管理工作。


简政放权的实事之一


取消物业企业的资质审核,是中央今年简政放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取消的整体行动的一部分。


记者查询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发现原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的“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名列行政许可审核项取消目录。在2017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中,原来由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名列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中。


住建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表示,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设立只需要通过工商行政的普通公司注册手续,而不再需要特殊的资质审核。物业公司也不再存在一级、二级的等级之别。物业公司的设立手续进一步简化,有利于降低物业企业的设立门槛,预期将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物业服务业,更有利于物业服务行业的充分竞争,并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物业服务水平。


取消资质审核之后怎么管


那么,取消资质审核之后,对物业企业将如何管理?


住建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将主要通过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一是通过业主自我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会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其次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边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


再次是进一步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厘清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确保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的平稳顺利。


此外,各地将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明确受理、处理投诉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诉反馈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有效投诉,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最后是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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